口服降糖药是多数2型糖尿病患者降糖治疗的起始选择。目前,临床实践中可应用的口服降糖药物种类约有7种,正确认识这些药物并掌握其应用注意事项是实现安全有效血糖控制的重要法宝。今天,小编为大家介绍几种常用口服降糖药的认识误区与注意事项。 二甲双胍的认识误区与注意事项 二甲双胍是2型糖尿病治疗的首选药物,若无禁忌证或不耐受,二甲双胍是治疗2型糖尿病的首选药物和联合治疗方案中的基础治疗药物。 二甲双胍不会导致肝功能进一步损害,也不会导致肾损害及肾功能的进行性下降。对于肾功能不全者,需要根据估算肾小球滤过率(eGFR)的水平调整二甲双胍的用量。具体来说,eGFR≥60 ml/min/1.73㎡时,无需调整剂量;处于45~59 ml/min/1.73㎡之间时应减量;<45 ml/min/1.73㎡时需禁用。此外,二甲双胍不会增加糖尿病患者乳酸酸中毒的风险。但对于肾功能受损(eGFR<45 ml/min/1.73㎡)和低氧血症患者,应避免使用二甲双胍。 特殊人群服用二甲双胍需注意。二甲双胍可降低心衰风险,改善心衰患者的生存率,但需要治疗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是二甲双胍使用的禁忌证。老年患者服药时需定期监测肾功能;10岁及以上儿童及青少年应用时最高剂量不应超过2000 mg/d。 磺脲类药物的认识误区与注意事项 新型磺脲类药物及缓释剂型的低血糖风险会相对较低。在目前临床使用的磺脲类药物中,格列本脲的低血糖风险最高。 格列美脲可改善周围胰岛素的敏感性,一般情况下不建议磺脲类药物与胰岛素联用。若患者既往有严重低血糖史、预期生存期较短或合并其他严重疾病,需联合磺脲类药物治疗时应选择降糖作用较温和、作用时间较短、低血糖风险较低的磺脲类药物,避免使用格列本脲。伴有肝性脑病/腹水/凝血障碍的失代偿性肝硬化、严重肝功能不全、ALT>8~10倍参考值上限或ALT>3倍上限且血清总胆红素>2倍参考值上限时禁用磺脲类药物。 α-糖苷酶抑制剂的注意事项 对于糖苷酶抑制剂和/或非活性成分过敏者、有明显消化道和吸收障碍的慢性胃肠功能紊乱者、严重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25 ml/min)者需禁用α-糖苷酶抑制剂。 应用该类药物时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以减少不良反应。若应用后发生低血糖应静注或口服葡萄糖治疗。另外,鉴于泻药、止泻药、肠道吸附剂、助消化药的酶制剂、抗酸药及考来烯胺等可削弱该类药物的疗效,应用上述药物者最好换用其他降糖药。 格列奈类药物的注意事项 格列奈类药物必须在有一定胰岛素分泌功能时才能应用,否则使用无效;服用时需进餐服药。对药物的活性成分或任何赋形剂过敏者、1型糖尿病患者、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妊娠和哺乳期女性及儿童、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应禁用。 噻唑烷二酮类药物的认识误区与注意事项 总的来说,罗格列酮对死亡事件和严重心血管事件的长期影响尚未可知,仍需经详细研究设计的大型随机试验进行验证。2017年ADA指南更新更是新增推荐,基于IRIS研究认为吡格列酮有助于降低有胰岛素抵抗且有卒中或TIA的非糖尿病患者的卒中及心肌梗死风险。 无胰岛素存在时,TZD不具备降糖作用,故不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此外,其不增加胰岛素水平,故单用不引起低血糖。体重增加及水肿是其常见的不良反应,尤以与胰岛素联用时更明显。另外,心衰、活动性肝病或转氨酶升高超过正常上限2.5倍及严重骨质疏松及骨折病史者,需禁用。 来源:柳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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