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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铜仁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黔东南任免23名州管干部

 程穆泽 2019-06-11

近日,铜仁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石阡县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邓建华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7年8月21日,邓建华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同意以公车维修费方式为科技服务中心购买烟酒事宜。2017年11月3日,邓建华同他人到某专卖店一次性购买烟酒共计人民币8010元用于接待,事后采取虚列车辆维修费7500元的方式,从该局公用经费中列支,余款从其他渠道列支。邓建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5月22日,邓建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万山区档案馆(地方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馆长(副主任)杨厚坤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11月22日至26日,杨厚坤带领该区档案馆一行6人,借到广东深圳出差之机,顺道赴深圳中英街、世界之窗等地游玩,所产生差旅、住宿、往返机票费累计人民币17814元在单位报销。2019年5月24日,杨厚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旅游费用自行承担。

3.沿河自治县生态移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高昌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9年3月12日,杨高昌带队对沿河自治县思州新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行基础验收过程中,接受施工方宴请,席间饮酒并收受高档香烟。2019年4月26日,杨高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碧江区坝黄镇太坪村党支部书记胡亚彬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1月,坝黄镇太坪村组织召开村级运动会期间,胡亚彬同意用坝黄镇太坪村村委会工作经费1130元购买香烟用于接待参加运动会的运动员、裁判员及相关人员,同意用工作经费4213元购买猪和其他生活品组织该村村支三委及村民组组长自行操办吃“庖汤”。以上费用以其他村级办公经费名义公款报销。2019年5月20日,胡亚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日前,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公布相关人事信息,内容如下: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决定:

许   军同志任黔东南州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苏培德同志任黔东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调研员,其黔东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调研员职务自然免除;

吴秀亮同志任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调研员;

王   刚同志任黔东南州文体广电旅游局调研员;

石声德同志任黔东南州文体广电旅游局副调研员;

龙荣跃同志任黔东南州国资委调研员;

舒选忠同志任黔东南州水务局副调研员;

龙永红同志任黔东南州人民防空办公室副调研员,其黔东南州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自然免除;

韦晓妮同志任黔东南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其黔东南州城乡规划局副调研员职务自然免除;

何余海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地方海事局局长职务;

程   军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民航事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吴金容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重大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欧阳成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动物卫生监督所(黔东南州兽药饲料监察所)所长职务;

张智文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蒋克勤同志不再担任黔东南州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职务;

岑应辉同志不再担任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伍春莲同志黔东南州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杨仁勇同志黔东南州国防教育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自然免除;

潘成辉同志任黔东南州农业农村局调研员;

郑贵青同志任黔东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调研员;

杨朝柱同志任黔东南州司法局调研员;

梁吉钢同志任黔东南州公安局正县级侦察员;

封锦生同志任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研员,不再担任黔东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来源:铜仁市纪委监委、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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