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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2014.doc
2019-06-12 | 阅:  转:  |  分享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

白皮书



前言

广州市番禺区地处珠三角核心地带,是投资置业的热土。伴随广州市“南拓”战略的实施和亚运会的顺利举行,番禺区的经济发展与城市建设步伐加快,日新月异,呈现出跨越式发展的景象。与此同时,当前正处在社会转型和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叠加碰撞,自2010年以来番禺区一些劳动密集型的外资加工出口企业(特别是港澳台外资及珠宝行业)受外围不良经济形势影响频频倒闭,进而引发拖欠工人工资的群体性案件频发,案件数量激增,因此近三年多来番禺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倍感压力。面对迅速增长的案件数量,2011年番禺法院先试先行,探索成立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庭,集中专业审判力量,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原则,不断创新载体,立足审判工作职能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三是案件辐射面从个体化向群体化发展。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的群体性纠纷显著增加。经历金融危机的影响,企业的生存环境变得困难,部分中小企业在经历了前些年的连续扩张后,其规模正逐步回归理性。因此,企业改制、批量裁员、集体欠薪等因素造成了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的增长。而“人多力量大”的心理,也使劳动者更愿意进行群体诉讼。如番禺法院2012年受理的广州新劲商标印刷制品有限公司倒闭引发的劳动争议系列案多达410件,广州市宏晟鞋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系列案达208件,广州丽保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系列案达245件。此外,有的案件看似诉至法院的只有一起,但背后却隐藏着大量类似的案件,劳动者往往提起的仅是试探性诉讼,若处理不当,亦可能由一起案件引发出群体矛盾。

四是案件标的呈现越提越高的态势。作为涉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在民事诉讼中仅象征性收取10元诉讼费,大大降低了劳动者诉讼成本。然而,部分劳动者在提出诉讼主张时缺乏理性的思考。如在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一名企业普通岗位工人只工作四个月,却提出了190多万元的诉请。传统民商事案件按照标的额对诉讼费分段计收的目的之一,在于引导当事人提出合理的诉讼请求,这样既方便法院审理,也会给当事人一个适当的心理预期。而部分劳动者动辄几十万的诉讼请求,显然有悖客观事实,也增加了法院调撤工作的难度。

二、劳动争议案件中需引起重视的问题

(一)用工欠规范,管理制度存在漏洞。规范用工是企业良性发展的重要基础,规范用工的前提是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以及对劳动关系依法、有序的调整。部分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条款存在瑕疵。劳动合同是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双向保护,在劳动合同缺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除面临劳动者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诉讼风险,亦无法准确明晰自身法律义务。相关规章制度未通过程序制定,未向劳动者进行有效的公示、送达在劳动合同解除过程中,不重视解除事由的确认以及解除通知书的送达,使得劳动关系的解除程序缺乏合法性对劳动法律、法规的误读。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及规章非常繁多,各部门法亦存在交叉,内部体系较为复杂,部分劳动者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准确、不完整,存在误读情况。部分劳动者将个人雇佣、承揽、退休后返聘等劳务用工形式依照劳动关系主张相关补偿;部分劳动者将劳动争议与侵权纠纷混淆,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如向用人单位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或要求用人单位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由于劳动者误读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相应的诉讼请求错误的适用法律依据,导致诉求难以得到支持

对内“四个强化”

(一)强化专业化审判建设,提高审判工作效能

1、番禺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庭合理把全庭年度目标任务质化、量化、标准化,具体分解工作任务,制定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的“绿色通道”,推行“快审快判”节奏,加快案件流转,确保“好案精案”效率。积极加强诉讼指引和判后答疑,保障劳动者能够公平诉讼,依法维权。自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庭成立以来无一宗案件超审限,法定审限结案率为100%,

2、定期召开审判人员工作会议、业务研讨会,学习理论和实践的前沿动态,及时学习新法规、领会新政策,务求打好审判工作的法律政策基础;定期对案件进行自查,特别是对中院二审改判的案件,及时研讨疑难案件,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审判质量,通过以上有效举措,今年来劳动争议案件二审改判发改率逐年下降。

3、强化庭长办案制度,庭室领导以办案为首要要务,积极落实排头兵指标要求,坚持办案的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及法律效果有机统一,对疑难案件及重大敏感要案亲自牵头,带领庭室干警高效妥善处理案件。

(二)强化调判结合措施,落实司法为民理念

1、加强调解工作,力争案结事了。日常工作中注重大力推进调解工作,严格把握“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审判人员主观能动性,强化调解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日常调解工作制度,大力推行庭前调、庭中调、庭后调,实现调判工作相结合。

2、适用小额诉讼,减轻当事人诉累。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的规定,2013年番禺法院开始受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对受理的小额诉讼案件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一个月内审结,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便捷、高效的功能。2013年劳动庭共审结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案件283宗。

(三)强化精案办理节奏,积极推进社会稳定

1、对审判遇到的难题,强化案件讨论,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集体会诊,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的对策和建议当前社会处于经济转型期,劳动争议审判工作任重道远。劳动争议纠纷化解不仅需要劳资双方自身提高矛盾化解能力、相关社会组织和劳动行政部门加大调处力度、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与人民法院及时公正裁判,更需要社会各界力量的通力配合、协调共管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化解矛盾纠纷,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公正、高效、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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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法律问题研...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