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辰区双街镇综合执法局依法对双街新家园社区内两户长期在公共场所堆放垃圾堆物、煤气罐的行为人开出罚单。这是双街镇执法部门针对社区乱堆杂物问题开出的首批罚单。 据了解,自5月1日《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后,双街新家园社区工作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两处乱堆杂物问题点位,通过入户宣传条例内容、解读相关政策等措施,均未收到任何效果。于是将情况及时上报到双街镇综合执法局,镇综合执法局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了解问题情况,对这两处长期堆放垃圾、杂物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 依照《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69条第1款之规定,对在道路、楼道等公共部位堆放物品的行为,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并给予违法行为人罚款200元人民币的处罚。目前,行为人已经缴纳罚款,双街镇执法局和居委会工作人员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行为人本人。 下一步,双街镇将以开展“楼道革命”为契机,定期对镇域社区公共空间内堆放物品进行清理,并送发不文明行为告知单,对于违反《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行为的,如经多次劝说无效的,将由镇执法部门依法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社区是我家,管理靠大家。您的小小文明之举,关乎社区千家万户。社区堆放杂物不仅不美观,同样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大家一起行动起来,向周边不文明行为说“不”,切实遵守《天津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做文明行为的传播者和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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