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唯物辩证法理论体系中,除了基本规律而外,还包括一系列唯物辩证法范筹。它们是: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形式和内容、现象和本质。这些范筹反映了事物、现象的普遍联系和全面发展的不同侧面,有着各自的特殊内容。同时,它们在基本方面又有着本质上的联系和共同性;作为辩证思维的形式,它们都是客观事物普遍本质的反映;作为揭示事物矛盾本性的成对范筹,它们都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作为事物联系和发展之网的网上纽结,它们都是在实践基础上隋着认识的发展而发展,反过来又指导着人们的认识和实践;作为唯物辩证法范筹体系的一部分,不仅每对范筹之间,而且各对范筹之间,都是紧密联系着,它们在人们的辩证思维中,同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一起,相互交织、相互渗透,综合地发挥着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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