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输液真推广开了?安徽省53种疾病不输液推广开了? 限输确实已经推广开了,已有多地官方发声要求诊所、村卫生室须满足一定条件,备案/考核/核准通过后,才能开展输液。限输限抗是大势所趋,你现在没感觉,说不准明天就有可能接到相关输液知识培训的通知。 这不,近日又一地官宣,开展输液,诊所、村卫生室须满足4个条件,我们一起来看看。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开展静脉给药服务和使用抗菌药物,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管理,日前,浙江宁海县卫生健康局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基层医疗机构静脉输注核准工作。 宁海县卫健局官微发文表示,近年来,我县农村卫生室静脉输液业务开展比较广泛。部分诊所、村卫生室为了增加收入甚至出现过度输液,滥用抗菌素的现象。 针对这一状况,该局于2019年5月20日至6月20日开展使用抗菌药物静脉输注核准工作。目前,县卫健局已完成对需开展静脉给药服务和使用抗菌药物静脉输注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执业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各乡镇卫生院将受卫健局委托,对医疗机构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县卫健局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准许其开展静脉给药服务和抗菌药物静脉输注,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村卫生室、诊所开展输液 须满足4个条件 此次,宁海县卫健局明确,村卫生室、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必须符合以下最基本的条件:
下月起, 未经核准不能输注抗菌药 并且,从2019年7月1日起,该县未经核准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抗菌药物静脉输注活动。 以后对于新申请开展静脉给药服务的医疗机构,原则上县卫健局每年5-6月份受理一次静脉输注的核准事项。 对于未核准的基层医疗机构,今后不得向患者进行抗菌药物静脉输液,否则,县卫生监督部门将依据《抗菌药物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予以处理! 《抗菌药物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村卫生室、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的,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限制输液已是大势所趋,不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生千万不要碰触这条“高压线”哟~ end 来 源 / 红杏e生整理自宁海新闻网、健康宁海官微 图片 / 网络 侵删 公众号ID:ZXYJHH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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