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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发生了!因喝酒身亡,家属起诉同饮者索赔147万!法院怎么判

 山地之仔 2019-06-15

又是一起喝酒悲剧!

付出生命的代价!

今年5月1日晚上,男子陈某在朋友家中喝完酒后,骑着摩托车准备去上夜班,没想到途中撞到路沿石,当场死亡。日前,陈某的家属把当晚一起喝酒的另外2人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赔偿各项损失147万多元。

经鉴定,陈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了每百毫升256毫克,同时还超速行驶,被交警判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家属起诉同桌人索赔

原告被告各持己见

陈某家属认为,两被告是陈某的朋友,明知当晚陈某要去公司上夜班,仍和陈某一起喝酒,并且在陈某喝醉酒后,没有尽到提醒义务,任由陈某酒后骑摩托车出去,有过错。

被告于某说,他和陈某经常在一块喝酒,知道死者陈某的酒量,当晚陈某只喝了3瓶多的啤酒,并没有过量,临走时,他有问陈某有没有问题,陈某回答没有问题。

法庭上,另一个被告陈某阳说,到被告于某家喝酒是死者陈某提议的,中间他还拒绝过。两被告都认为,死者陈某是成年人,他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个责任,不应该算到他们身上。

法院:两被告应承担10%的责任

厦门同安法院审理后认为,死者陈某作为一个成年人明知道自己需要上夜班,还去朋友家喝酒,并且在酒后驾驶摩托车超速行驶发生事故,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对此,其应当承担90%的责任。两被告作为同饮者,没有将死者安全送回家,放任死者酒后驾驶摩托车,没有尽到生命安全的注意义务,应当承担10%的责任。最终一审判决两被告共同赔偿陈某家属14万多元的损失。

假期聚会不断,提醒大家美酒虽好,不要贪杯,更不要盛情劝酒,如果酒后出事,有4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1

强迫性劝酒

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

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饮酒

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

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

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

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发生这类情形,我们要极力劝阻,以免发生触犯刑事责任的行为。而且阻止酒后驾驶也可避免危害行为的发生。

实际上,因为饮酒发生意外,

所有参与人员被判赔的案例并不少见。

1

酒后坠崖身亡,酒友承担责任

林某和吴某是朋友。一年前的一天,林某在吴某家喝酒。当时夜已深,吴某打电话约朋友方某来接他和林某。随后,林某几人乘车出行,当行经一段山崖路时,林某下车方便时不慎滑落山崖掉进水里,溺水身亡。

事发后,林某家人要求吴某和方某承担死亡赔偿金等共计十余万元。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在法官调解下,方某和吴某与死者家属和解,共同给付死者家属赔偿款6万元。

2

醉酒身亡,同饮者赔偿

米东区人民法院向记者介绍了一起因醉酒死亡引发的赔偿案。

据调查,首府一家职业培训学校负责人陈某在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某饭店设饭局,宴请周某、孟某等8人。周某不胜酒力酒醉不醒,次日早晨,周某被发现因酒精中毒死亡。

周某家人随后将该培训学校及参加饭局的7人全告上法庭,要求共同赔偿周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11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定,周某作为成年人,对酒精中毒死亡负主要责任,应承担赔偿责任的70%。组织饭局者陈某承担20%的责任,其余6名参与人共同承担剩余10%的责任,共计赔偿周某各项费用3.5万余元。

3

酒后差点成植物人,买单者被索赔30万

某晚,有人喊A先生去一餐馆吃饭。用餐过程中,A先生突然不对劲了,整个人陷入意识模糊。医院诊断发现,A先生主要是高血压脑出血以及一些并发症。很长一段时间里,罗先生近乎植物人。经过近两年的治疗,他才逐渐康复。

A先生妻子得知,当晚参与聚餐的人都喝了酒。她认为自己丈夫也是因喝酒才导致病发,所以将当晚邀请丈夫聚餐的某女士及最终买单的某先生一起告到了法院。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曾开庭审理一起聚餐饮酒后其中一人脑出血致残的赔偿纠纷。原告妻子向当时聚餐邀请人和最终买单者索赔30余万。

4

喜事变悲剧,主和客都要负责

一位老人办80寿宴,老人的三个儿子便邀请亲朋好友前来祝寿,可没想到,这喜事却变成了悲剧。

在中午的宴席上,一位49岁男子,因饮酒过量,下午三点多钟不治身亡。

经过几方协商,现已经达成共识,80岁寿星的三个儿子每人出10万元,劝酒者出2万元,一共赔偿死者方32万元。

少喝酒!别劝酒!真情不在酒杯里!

也务必谨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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