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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县令审讯犯人,看见一道醒目的刀疤,大惊:你不是被斩首了吗

 韦诡 2019-06-15

封建时期每朝每代都有死刑,最为人熟知的死刑就是斩首和绞刑。这两个刑罚都是杀人的手段,但是有人经历了一次行刑却还能活命。此人不仅躲过一死,还继续为非作歹,这究竟是是什么怪事呢?

这件事是顺治期间的大案子,发生在顺治年间的浙江开化,要从一个叫王维山的县丞说起。此人官虽不大,但是贪心不小。在开化六年,只要案子到了他的手中,不管有理没理,给他送上银子事儿都能办成。多年来,他与知县沆瀣一气,自己收第一手银子,然后拿出一部分打点上官,最后总能给行贿的人办成事。

有一年,一个名叫张立山的知县到开化上任。此人代替了原来与王维山狼狈为奸的上官,这令王维山收敛了好一阵。因为这个知县是出名的清正廉明,不仅不贪财还刚正不阿,王维山与他不熟,担心因为帮人办事丢了差事,因此一直非常谨慎。

有一次,知县审理了一个杀人越货的抢劫案,杀人者木子雄已经在张立山的盘问下和盘托出,承认了自己杀人的罪行。这个案子经过上报后,最后决定在秋后问斩,当时所有罪犯的斩首都是在当地进行,于是王维山就有了敛财的渠道。

木子雄的家人听说王维山爱财,曾经帮别人办过不少事,于是拿着重金来求他。他们恳请王维山想办法,无论如何保住被告的性命。这个县丞已经很久没有收外财了,看到罪犯家人拿来的百两黄金兴奋不已,于是答应他们一定能救下木子雄,只要他们到时候眼明手快配合就好。

原来王维山这次敢答应替人办事,是因为知县的父亲病逝,这位大人已经请辞回家守丧去了。这一离开时间就不断,一般有27个月,等到他回来是否还担任知县就不好说了。正因如此,王维山才敢大胆的答应被告家属,一定能把事办成。

等到斩首的时候,王维山已经提前打点好刽子手,木子雄只会受伤而不会送命。果然,收了钱后刽子手拿捏的很准,大刀砍下落在了犯人的颈骨上,犯人受伤向前扑到。随后犯人脖子的伤口流出鲜血,家属们赶紧抱着草席来,七手八脚地把“尸首”抬走了。就这样王维山在众目睽睽之下斩首了盗匪。事后他又收到了犯人家属的重金酬谢,王维山美滋滋的以为,这事做得滴水不漏,钱财收的心安理得。

可是他没想到,这个木子雄贼心不死,养好伤后他又跑到了广西作案,继续从事老本行杀人劫道。不过三年后,这人因为杀人又被官府抓住,再一次接受了审判。巧的是,这次审判他的仍旧是原开化知县,原来张立山守丧期满后被调到了广西。时隔多年,张立山看着堂下跪着的盗匪觉得有些面熟,根据他的开化乡音还有脖子上一道醒目的刀疤,张立山认为,此人必定还有其他罪行。

在一顿严厉盘问后,罪犯终于承认,他就是多年前被处死刑的那个木子雄,只因为家人买通了官员他才侥幸活命。听到这个结果,张立山非常吃惊:“当年你不是已经被斩首了吗,为何会在此处?”天下竟然有如此巧合的事,这种逃过死刑的事真是闻所未闻,居然还被他碰上两次。于是他把这件事向广西巡抚汇报,对方又联系了浙江巡抚,最后审问王维山和刽子手才明白,原来是他们一起勾结,帮助罪犯逍遥法外。

最终,罪犯又被重新斩首一次,这次是死的彻彻底底,再也活不过来了。而收钱的县丞和刽子手也受到了重罚,如果不是他们心存贪念,那犯人也没机会再害人,这些坏人都得到了各自的报应。

参考丨《清俾类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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