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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也篇》第十四章

 诸诸行无常常 2019-06-16

子游为武城宰,子曰:“女得人焉尔乎?”曰:“有澹台灭明者,行不由径,非公事,未尝至于偃之室也。”

澹台灭明,复姓澹台,名灭明,字子羽,鲁国武城(今属山东临沂市平邑县南武城)人。孔子弟子,教育家。比孔子小三十九岁,孔门七十二贤之一。子游在担任武城宰时推荐给孔子,后来澹台灭明亦成为孔子著名弟子。澹台灭明往南游学到吴地(即楚国,后老死在楚国)。跟从他学习的有三百多人,他有一套教学管理制度,影响甚大,是当时儒家在南方非常有影响力的学派。孔子曾感慨地说:“以貌取人,失之子羽”,澹台灭明长相大概比较丑吧。

“焉尔乎”,一般情况下都解释说这三个字都是语气助词。据说有的版本用“耳”字。

“行不由径”,现在作为成语的解释是走路不抄小道,喻为人正直,行动正大光明。周朝实行井田制。就是一块田划井字分为九块,中间那一块是公田,收成归国家所有,周围的八块是私田,收成归个人所有。井田以外的叫路,以内的叫径。按周礼,人可以在路上行走,但是不能随便走进别人井田里的小径,因为这是属于个人的领地,穿行于小径的行为是不合礼的。那么澹台灭明行不由径,从小事上说明他守礼。

南怀瑾先生在其《论语别裁》中对“行不由径”的解释是行事从表面看来,有时不依常规,不循常道,有点满不在乎的味道。

本章的译文是,子游任武城邑的邑长,孔子问他:“你在那里发现有用的人才了吗?”子游回答说:“有一个叫澹台灭明的人,走路从来不走小道,没有公事从不到我屋子里来。”

朱熹是这样注释的,“不由径,则动必以正,而无见小欲速之意可知。非公事不见邑宰,则其有以自守,而无枉已殉人之私可见矣。”意思就是从澹台灭明不抄小道、不放纵小私小欲这些小事上就可以体现出他做事定会正大光明,从不私下会见邑宰,避免徇私事情的发生,可以看出其严以律已的高尚品格。故“观其二事之小,而其正大之情可见矣”,也就是从细微处可见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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