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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养之悟(48)

 村樵悟人生 2019-06-17

    《方正行事》“圆融做人,方正行事”,被许多有识之士所认同,也是不断加强自身修养的必然结果。笔者曾就对“圆融做人”问题做过论述,而本文谈及的是自己对“方正行事”这一问题的领悟。

       所谓方正行事,即是指做事守规矩、循法则、固本心、记初心,不因荣辱而更张,不因得失而改辙、不因祸福而抛舍。它体现在:当权者的克己奉公上;执法者的公平公正上;经商者的童叟无欺上以及我们所有人的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上。历览前贤英杰,他们无不是方正行事者。包拯的刚正不阿;刘墉的为民请命;焦裕禄的勤政为民;雷锋的螺丝钉精神等等,正是这些榜样的光辉,照亮了后来者坚守方正行事的心路。

        方正行事,是循规矩之举,是守戒律之道,强调的是,为人要明白什么事不该做,什么事应该做。正如《孟子》所云:“人有不为也,而后可以有为”。然而,烟雨红尘诱惑万千,方正行事并不容易做到,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加强道德修养,时常对照榜样找差距,如此才能在“壁立千仞无欲则刚”的执念中,行方正之事,做有为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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