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本质在于延续遗传基因。人类的生物性决定着人为了扩张自己的血脉,将主动或无意识地采取各种方式保存骨血、维系族群。继承,即是文明社会中人类实现血统传承的通常手段,其一般指按照法律或者遵照遗嘱接受死者的财产、职务、头衔、地位等。以欧洲中世纪政治、民俗、法律等为参考系的冰火世界中,除少数的雇佣兵、商贩等人群,以及教会、学城、“守夜人”军团等组织之外,“从身份到契约”的人身依附关系变革还不甚明显,基于身份关系的继承及继承引发的争斗,贯穿并谱写了整部冰火权力斗争的史诗篇章,甚至可以断言之:一切为了继承,为获取王国的统治权、高贵的爵位、巨额的财产、忠诚的属臣等的继承权利而斗争。从继承法律制度的角度看整个维斯特洛大陆的权力游戏,可以清晰地解读出整部美剧《权力的游戏》(改编自小说《冰与火之歌》)的脉络源流。 
共同的基础继承法则:继承的开始、主体、范围、方式等规则。纵观整个故事架构,脱胎于欧洲中世纪法律的维斯特洛大陆继承法呈现出混乱却又僵化的特征:混乱源于种群、家族法源的多元,僵化体现为对继承权“合法性”的顽固遵守。仔细分析,其中确有一些放之七大王国普遍认同的规则。 首先,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而在被继承人生存期间,对于其按照法统应当于身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的财产或权利,在一定权限范围内,仍可将掌控的爵位、官职、封地等赋予其他人员,而不受继承法限制。例如,身为国王的劳勃·拜拉席恩将龙石岛、风暴地分别分封给了两个弟弟,而非自己占有或预先移交给其合法的第一继承顺位直系男性后代。 其次,男性女性皆有继承权。对于包括王位在内的遗产,无论男女,皆可按照法律传统继承。继承主体不区分性别、年龄、行为能力,而主要与血亲、姻亲等亲属关系相关。再次,继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王国、爵位、官职、封地、财产等。王族继承人对于王位的争夺,贵族子女对于爵位、世袭官职、封地等的野心,平民后代对于耕种土地、各种财产的保护,是故事中很多角色行为的根本动机。 最后,继承方式包括遗嘱和法定继承两种。遗嘱虽有一定自主权——泰温·兰尼斯特在儿子詹姆加入御林铁卫、女儿成为王后之后,仍然明确表示不会将凯岩城交给他不喜欢的幼子提利昂,而由他人继承——但遗嘱中的继承主体仍然须以具有亲属关系的法定继承人为限。例如,劳勃·拜拉席恩死前委托奈德·史塔克摄政,但铁王座的继承权仍然归其“儿子”乔弗里;罗伯·史塔克立有将北境交由“同父异母”的琼恩·雪诺继承的遗嘱。 
继承权的获得:多元的继承法律传统。维斯特洛大陆虽然名义上属于同一个王国,可是基于历史上习俗源流、宗教信仰、族群迁徙、自然地貌等因素的影响,不同人群遵循和适用的继承法律制度并不完全一致,法律渊源差异化、多元性特征明显。 首先,拥有统治王权的坦格利安家族实行严格的“萨利克法”规则。所谓“萨利克法”,指公元6世纪时,欧洲法兰克王国国王克洛维一世将法兰克人萨利克部族中通行的各种习惯法汇集颁布的法典,成为后来查理曼帝国的法律基础。萨利克继承法的核心规则是传男不传女,尊奉长子继承制,若没有儿子或长子死亡,则由近及远由其他男性亲属继承,女性一般没有继承权。坦格利安家族成为维斯特洛大陆统治者之后,虽然也曾一度对女性的继承权态度开明,但在引发“血龙狂舞”王权争夺、造成家族成员和龙大量死亡的惨剧后,最终确立了铁王座传子不传女的基本继承惯例。由此,在丹妮莉丝之前,坦格利安女性家族成员再未登上王位。 其次,维斯特洛大陆贵族一般遵循“半萨利克法”规则。所谓“半萨利克法”,指身为继承人的男性及其后代男性相对于女性仍然享有优先的继承权,但若全家族男性继承人死亡或丧失继承权,可由女性及其后代继承。这种继承方式避免了存在直系女性后代时却由血缘较远的旁系男性继承的情况的发生。剧中较为典型的是对于北境统治权的争夺,当包括罗伯、布兰、瑞肯在内的史塔克家族直系男性子嗣均死亡或“失踪”之后,法理上拥有优先继承权的是长女珊莎·史塔克,这导致兰尼斯特、波顿家族争相“迎娶”珊莎,意图统御北境。 再次,多恩实行无差别的年长子嗣继承制。在以安达尔人为主体族群的维斯特洛大陆,七大王国之一的多恩却体现出特殊性:延续着洛伊拿人的血脉。多年前部分洛伊拿人在娜梅莉亚女王的带领下辗转迁居至多恩,女王与多恩贵族莫尔斯·马泰尔结婚,两人共同率兵武力统一了多恩全境,在莫尔斯、娜梅莉亚女王陆续过世后,王位传给了他们的生育的第一个后代:长女,而非儿子。因此,在娜梅莉亚女王示范与洛伊拿人法律制度的两相作用下,多恩实施男女平等、无视性别的年长子嗣继承制度:最先出生的长子或长女皆有优先继承权。 最后,铁群岛古老的“选王会”制度。虽非七大王国之一,但铁群岛也在维斯特洛王权的统治之下,自伊耿·坦格利安征服之后,一直实行维斯特洛大陆通行的长子继承制,直到国王劳勃·拜拉席恩死去、大陆战火重燃,同时铁群岛之王巴隆·葛雷乔伊意外身故、其仅剩的儿子席恩不知去向,为实现王权平稳更替,避免内战,湿发伊伦提出重开千年前铁群岛实行的王权选举制度——“选王会”:每艘战船的船长都有资格参与铁群岛之王的竞选,得票最多者成为铁群岛国王。这种明显具有民主选举特征的王权更迭制度,与铁民生来驾船出海、崇尚海盗劫掠的生存方式关系密切:只有拥有最强大力量、能为拥戴者带来最多利益的人,才应当成为国王。血缘关系在这种残酷的生活方式面前也要退居次席。 继承权的丧失:基于法理或意志。尽管人生来就有继承权,但出现某些法定情形或者遵从个人意志,继承权将丧失。 
首先,私生子一般没有继承权。私生子并非合法婚姻诞下的子嗣,即使被父亲承认为私生子,也不会获得对父亲身份或财产的继承权利,除非国王授予私生子合法地位。例如,小说中,国王伊耿四世在临终前,授予其私生子女合法地位,但继承序位在嫡子之后,因此引发了之后持续百年的私生子争夺王位的战乱。 其次,犯下某些罪行将丧失继承权。如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将丧失继承的合法性。因此,提利昂·兰尼斯特犯下弑父罪行后,普遍认为其丧失了对兰尼斯特家族统治的凯岩城的继承权。 再次,为获得某些身份或职位,须立下誓言放弃继承权。维斯特洛大陆的某些“职业”明确要求从事者自愿或被迫发誓,一旦加入其中,将放弃家族继承权。例如,为学城服务的学士、守护国王的“御林铁卫”、驻守绝境长城的“守夜人”军团等。但这种誓言的效力可以通过某些途径解除:詹姆·兰尼斯特断手之后,其父泰温·兰尼斯特明确提出让他退出“御林铁卫”,将来继承凯岩城;剧中,琼恩·雪诺在死而复生之后,也因完成了“至死方休”的誓言而得以脱离“守夜人”身份,之后凭借史塔克家族血脉获得北境统治权。 最后,可以放弃继承。继承既是权利也是责任,故事中的人物大多数时候都在抢夺继承权,可也存在综合考虑之后自愿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例如,作为“守夜人”军团一员的学士伊蒙·坦格利安,年轻时为避免王族内斗被安排到学城学习,在身为国王的父亲死后,伊蒙曾被秘密授予王位,他慎重考虑后决定放弃继承铁王座,将王位让给了弟弟,并为避免被人利用争夺王权而主动加入“守夜人”军团。 
继承法的影响:权力的游戏。在对继承法理传统严格、甚至“苛刻”遵循的基本原则下,维斯特洛大陆权力的游戏得以不断上演。 首先,血统论贯彻始终。七大王国认同的至高继承 “合法性”一直是血脉。以铁王座为例,正统血脉是来自瓦雷利亚的坦格利安家族,因此,“篡夺者战争”最后登上王位的是具有四分之一坦格利安家族血统的劳勃·拜拉席恩,丹妮莉丝对外公布的诸多称号“坦格利安家族的风暴降生丹妮莉丝,铁王座的合法继承人,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合法女王,七国统治者暨全境守护者,大草海的卡丽熙,不焚者,奴隶解放者,龙之母”中,大多也与坦格利安家族相关。 其次,确立了有利于权力和财富集中的继承法律传统。按照法理,无论是统治权、爵位、封号,还是臣属、城堡、金钱,都由继承人一人继承,这极大地规避了权力和财富因代际相传而分割流失的风险。例如,多年攻而不克的多恩,即是通过联姻后的继承才得以纳入铁王座治下。可在分封效忠制度下,这种继承方式对王国统治者而言存在弊端:理论上的权力和财富的代代相传、不断集中,将逐渐形成臣属坐大抗衡王权的局面,最终导致叛乱,小说中铁群岛的一再生事就与此有关。对比而言,中国古代西汉的“推恩令”则体现了极强的政治智慧:强令诸子平分各诸侯王统辖的领地,使得诸侯国越分越小,以达到逐步削弱消减诸侯实力的目的。 再次,逼迫次子、私生子自谋生路。在严格的长子继承制下,大量的次子、私生子均无继承权,他们不得不通过立军功、加入教会、迎娶嫁妆丰厚的女子等方式谋生计。小说中,知名的雇佣兵军团“次子团”即是由各家族的次子加入组成;剧中,“私生子之战”的两名主角琼恩·雪诺和拉姆斯·波顿,某种意义上也是为获得家族正统继承权而战。 最后,继承争议仍然存在。法律永远无法穷尽现实,这在奇幻史诗中也有相应的体现,无论是各继承法统内部,还是不同继承法律制度之间,都存在冲突和争议。剧中,琼恩·雪诺被指出是坦格利安家族在世的最后一名男性子嗣,丹妮莉丝是他父亲的亲妹妹,若严格按照铁王座继承规则,琼恩的继承顺位应在丹妮莉丝之前,这为他们两人之后的冲突埋下了伏笔;剧中,在没有其他儿子的情况下赋予私生子拉姆斯·波顿家族姓氏和继承权后,卢斯·波顿又新娶了妻子,若生下婚生子,该婚生子与拉姆斯势必存在继承顺位之争;小说中,国王乔弗里·拜拉席恩死后,按照铁王座继承法律传统,应当由其弟弟托曼继承王位,但按照多恩法律,乔弗里的妹妹和弟弟中,妹妹弥赛菈较弟弟托曼年长,弥赛菈的继承顺位应在托曼之前,由此,在弥赛菈已经与多恩的马泰尔家族订婚的情况下,马泰尔家族试图按照多恩法律、通过加冕弥赛菈为七大王国女王的方式获得铁王座。 
《冰与火之歌》的作者乔治·马丁坦承,小说的故事架构、人物塑造等参考了历史上因争夺英格兰王位继承权而引发的“玫瑰战争”。或许,我们不应仅仅将这个故事视为离奇虚妄的幻想,而可以从专业的角度“研究”这个特殊时空中的法律文化:外在是以陌生的奇幻小说为载体,内里却是我们无比熟悉的法律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