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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毛毛虫jfcvspnd 2019-06-18

  为加强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治理,确保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和行政权力规范运行,根据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关规定以及省委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现就开展我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查纠并举、突出重点”的总体思路,突出整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和项目超工期超概算、标后管理不到位、政策处理不规范等问题,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管理,完善监管体制,切实优化市场环境和建设环境。

  二、治理内容

  (一)着力整治重大设计变更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设计单位、业主单位因前期工作不细致,部门衔接不充分导致重大设计变更责任和事后变更行为,严肃查处未按规定程序擅自进行重大设计变更,以增加工程造价为目的和因项目投标不平衡报价而引发的重大设计变更。严格执行部门、专家对设计变更经济、技术审查、论证和部门审批制度,坚决杜绝项目多次变更和事后变更行为(责任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委渔农办〈农林水利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海洋渔业局、各项目业主单位)

  (二)着力整治概算管理不规范问题。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重点整治业主单位未按规定程序及时履行概算调整,造成事后变更调整的行为;坚决杜绝项目标底造价超工程造价行为。严肃查处项目概算管理不严,随意突破项目概算行为;严肃查处业主单位对概算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设计单位编制概算把关不严,造成项目概算错项、漏项,导致项目概算随意突破和多次调整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区审管办、各项目业主单位)

  (三)着力整治标后履约监管不到位问题。落实相关部门标后管理监督职责,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管理。重点整治项目业主标后合同履约管理不到位、违规拨付工程款,施工单位未按设计图纸施工,行业监管部门标后监管失职行为等问题。严肃查处在标后管理过程中谋取私利行为,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项目变更联系单签证把关不严、签证不实,竣工图审核把关不严,虚增竣工图工程量等问题(责任单位:区审管办;配合单位:区监察局、区委渔农办〈农林水利局〉、区发改局、公安洞头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各项目业主单位)

  (四)着力整治招投标市场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应公开招标而非法进行邀请招标、约定招标、议标,或以集体讨论等形式肢解工程规避招标;以签订阴阳合同或口头承诺等方式,低价中标、高价结算或无正当理由增加预算等突出问题;通过行贿招标人、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谋取中标;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专家通过不正当手段为特定投标人谋取中标。严肃查处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参与投标,转包、违法分包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干部干预插手招投标活动,非法设置门槛排斥潜在投标人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区审管办;配合单位: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审管办、各行业监管部门、各街道<乡镇>)

  (五)着力整治政策处理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在重点建设政策处理过程中,未经区政府有关会议研究和上级部门批准,擅自承诺或兑现超出现行有关文件规定给予补偿的行为,或擅自对工程红线范围外给予政策处理补偿的行为。严肃查处工作人员在政策处理过程中谋取私利或为亲戚朋友谋取利益的行为(责任单位:区重点办;配合单位: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各项目业主单位、各街道<乡镇>)

  三、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月上旬至2月底)。各项目业主单位对2013年1月至2017年1月期间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摸和自查自纠,对照整治内容查纠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填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1-4,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后,于2月28日前报送区发改局(重点办)。

  (二)重点督查阶段(3月上旬至4月底)。区发改局(重点办)梳理汇总各项目业主单位上报的自查自纠情况,牵头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重点督查,自查自纠过程问题零报告的单位和自查中查找的问题未进行整改处理的单位列为本次重点督查的单位。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领导的责任。同时,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和问题。

  (三)整改提升阶段(5月上旬至6月底)。通过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情节恶劣、屡纠屡犯的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进行限期整改。及时把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转化为规章制度,进一步提出需要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发改局(重点办)为牵头单位,区府办、区纪委(监察局)、区委渔农办〈农林水利局〉、区经信局、公安洞头分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海洋渔业局、区审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审管办为成员单位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定期召开整治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整治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合力推进专项整治任务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和责任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阶段任务。对开展专项工作不重视、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予以严肃问责。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相关责任单位在自查阶段要做到全面检查不漏项,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适时对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要进行“补课”,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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