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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德义论语解读—里仁篇第四(4)

 liuhuirong 2019-06-21

【原文】

4.13子曰:“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①?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②?”

【注释】

①何有:“何难之有”的省略,“何难”是“有”的前置宾语,意为有什么困难呢。  ②如礼何:拿礼怎么样呢?

【语译】

孔子说:“能用礼让治理国家?治国有什么困难呢?如果不能以礼让来治理国家,那要礼又有什么用?”

【解读】

本章谈以礼治国。

礼作为一种社会准则有多重意义:一是确认等级界限。二是协调等级关系,它既强调等级,又协调等级。三是法的补充。它和法有着相通之处,又有所不同,法具有强制性,礼则属于道德范畴,它渗透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是法律条文无法包括和穷尽的。关于礼的重要性,《礼记?曲礼》阐述较详,而文字也浅显,抄录如下:

“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涖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是以君子恭敬撙(zǔn 控制)节退让以明礼。”

以礼治国,治国则易,何难之有,不以礼治国,治国则难,礼多何益。

【原文】

4.14 子曰:“不患无位,患所以立。不患莫己知,求为可知也。”

【语译】

孔子说:“不怕没有职位,只怕自己没有称职的本领。不怕没有人知道自己,但求可成为有可让人知道的才德。”

【解读】

本章谈忧立不忧位,忧知人,不忧“不己知”。

本章两句话。第一句谈“位”。“位”,即职位,地位,或身份。笔者认为,“位”有两种,一种是外在赋予的某一种职务职称或身份;另一种是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这种地位常常是有德业者居之。外在的地位和心目中的地位能统一为最好;若不能统一,先进德修业,确立内在的地位,然后再寻找,确定外在的地位。关于对“位”的追求,应该是一个由内向外的过程,不应该先外后内,栖栖遑遑而显出浮躁。所以孔子说:“不患无位,患所以立。”意思是不担心别人不给你外在的社会地位,而应担忧内在地位的确立。也就是有与外在社会地位相符的德业本领,否则,即便有位,也是“尸其位”,德位不相称。真正的“位”是“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孟子?滕文公下》)。”这就是大丈夫之“位”。

第二句谈的是“知己”。“知人者智,自知者明。”一个人做到既了解别人,又了解自己,知彼知己,那就是既有智慧而又聪明的人,达到这种境界非常不容易。据《荀子?子道篇》记载,孔子有一天向子路、子贡、颜渊三个弟子提问:“知(智)者若何?”子路回答:“知者使人知己。”子贡答:“知者知人。”颜渊答:“知者自知。”孔子说子路“可谓士矣。”说子贡“可谓士君子矣。”赞扬颜渊“可谓明君子矣。”可见“使人知己”、“知人”、“自知”是智者的三重境界。最低的一重境界是“使人知己”,第二重境界是“知人”,最高的境界是“自知”。按荀子记载孔子的观点,“不患莫己知,求为可知也,”仅仅是智者的第一重境界,意思是不怕没有人了解自己,应该努力“使人知己”,达到“士”的标准。

【原文】

4.15子曰:“参乎①!吾道一以贯之②。”曾子曰:“唯③。”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④。”

【注释】

①参(shēn):曾子的名。   ②吾道一以贯之:我的学说用一条根本的原则贯通。一以:即“以一”。贯:贯穿,贯通。   ③唯:是的,应答的话。   ④忠:尽心竭力为忠。恕:推己及人为恕。

【语译】

孔子说:“参啊!我的学说由一个根本思想贯通的啊。”曾子说:“是。”先生出去后,其他同学问:“是指什么意想啊?”曾子说:“先生用以贯通的思想是‘忠’‘恕’而已。”

【解读】

本章曾子谈“一以贯之”之道,为“忠”为“恕”。

这一章颇有点旧小说创作的悬念法,给人感觉扑朔迷离。这是孔子经常用到的模糊教学法,修养高的悟其深,修养低的悟其浅。孔子点名问曾子,曾子悟性极高,“吾道一以贯之”,这一个“一”当指孔子思想的核心“仁”,“吾道”之“道”,也即“仁”,曾子的确心领神会,应口而答。曾子所理解的“道”或“一”,乃“仁”,然而曾子又恐其他弟子不懂,便以“忠”“恕”二字回答,由孔子之道“一”,变为曾子口中之道“二”,似有篡改之嫌,实则是曾子以浅释深,以“二”释“一”。“忠”“恕”也是孔子仁道的两翼,“忠”表现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恕则表现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知忠必知中,知恕必知外(《大戴礼记?小辨》)。”“中”与“外”对举,“中”对“内”而言,行“仁”必得先为“忠”,尽心竭力为忠,“忠为体”。“恕”对外接人待物而言,推己及人为恕,以己之心推人之心,“恕为用”。由内及外,由忠而恕,“恕”不离“忠”,言“恕”则含“忠”,忠恕乃仁之两翼,曾子深得孔子要义精微,故以忠恕二字,释“吾道”之“一贯”,也足见曾子能深入而浅出。

【原文】

4.16子曰:“君子喻于义①,小人喻于利②。”

【注释】

①喻:明白,懂得。义:合乎伦理道德的行为准则。  ②利:个人的欲望。

【语译】

孔子说:“君子通晓道义,小人只知道利欲。”

【解读】

本章谈“义”与“利”相辅相成的关系。

中国是一个农业文明的大国,一向重农抑商,重农轻商,认为商人重利轻义。我国商业发展缓慢,探其深层次原因,恐怕与“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理解偏颇不无关系,长期将“义”与“利”绝对对立。“君子喻于义”,并不是不要利,“富与贵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得也。”《里仁篇》 “以义为利。”(《大学》) “利者,义之和也。”(《易?乾?文言》)君子之取利,要符合“道义”。“小人喻于利”,则是不要义,谋其利而不计其义,“以利为利。”(《大学》)关于“义”、“利”的关系,孔子再传弟子荀子在《大略篇》有一段话,言之甚切:“义与利者,人之所两有也。虽尧舜不能去民之欲利,然而能使其欲利不克其好义也,虽桀纣亦不能去民之好义,然而能使其好义不胜其欲利也;故义胜利者为治世。利克义者为乱世。”意思是即便尧舜这样的圣君也不能“去民之好利”,桀纣那样的暴君也不能“去民之欲利”。“荀子强调“义利两有”,“利者义之和”,义利和谐统一,不偏不倚,合中正之道。做到“居利思义,”(《左传》) “见得思义,”(《季氏篇》) “以义为利”。(《大学》)我们应完整的把握孔子的义利观,不必将“义”“利”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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