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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费解的稿费性价比

 五者自居 2019-06-22

20131029日星期二

最近我似乎学会了一个流行专业术语,那就是性价比

所谓性价比,全称是性能价格比,是一个性能与价格之间的比例关系,是商品交易中必须懂得的常识,其具体公式是:性价比=性能/价格。

我的理解是:在同类商品中,性能或品质越好,而价格越低,性价比就高,就值得购买;反之,性能品质越差,价格越高,性价比当然就低,就不值得购买。也就是说,买东西一定要选择品质好、价格低的东西,即所谓物美价廉,这是傻瓜都懂得的道理。

然而,我用这个公式来套文化产品,就大惑不解了。

举例说,1959年,我在某省报副刊上发表了一首七言四句20个字的“民歌”,属中学生的初级产品,当时得了3元稿费,按照物价涨幅100倍计算,相当于现在的300元,因为当时的3元,我可以养活自己半个月,而现在我养活自己半个月起码得花500元。近年来,我在网络发表诗词数百首,品质跟中学时代作品比较不知高了多少倍,有的一再获奖,却没有一首收到稿费,即使在特定的官方出版物上发表,最多只得到30元的奖励。性价比之高令我吃惊,即使我不要稿费,出版社也不愿意出版我的作品,究其原因,出版社的说法很干脆,现在的读者不爱读诗,而爱听相声、看小品、听流行音乐。尽管有些相声、小品、流行歌曲品质并不高,但获得的报酬却异常丰厚。于是出现了一个极其可叹的现象:诗词从国宝级的上九流下降到下九流,而低俗的下九流上升为上九流!

再以红楼梦为例,如果曹雪芹活到现在,诺贝尔文学奖非他莫属,因为他养活了多少现代中外红学家,可作者曹雪芹活着竟然穷困潦倒,死无葬身之地,也没听说有子嗣继承了他的著作权。假设曹雪芹获得诺贝尔奖,起码可以买一栋别墅什么的,总不至于连墓地都没有吧。

于是,我对文化产品的性价比又犯糊涂了!网友若能提供让我释怀的高见,老朽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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