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小日晖桥尢氏针灸“正名碑”

 苏迷 2019-06-24

  胥门外小日晖桥尢(今俗作“尤”)松泉家族的尢氏针灸远近闻名。一百多年前,由于有同巷同姓同行耽误知县治病,知县特意为尢松泉家立下“正名碑”,一时传为佳话。

  尢松泉(1847-1911),苏州城西西华(今高新区镇湖街道)人,13岁时师从外祖父许竹峰学医,清光绪六年(1880)迁居胥门外小日晖桥(后来门牌号编为26号),并在宅内开设诊所。他精于针灸,善于治疗疯痨臌膈(中医四大难症)、文武痴癫、妇女经带等疑难杂症。

  尢松泉玄孙尢小龙告诉笔者,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吴县县令金元烺患了漏肩疯(肩周炎)病,白天因疼痛无心做事,晚上更痛得难以入眠。经师爷推荐,金元烺便派人前往小日晖桥,接尢松泉到衙门诊治。不料巷子里另有一家尢氏针灸诊所,金元烺所派之人不明就里,接错了人。几次诊疗之后,金元烺病情不但没有好转,反而进一步加重。金元烺心生疑窦,打听之后才知道,尢松泉是个六旬老人,而给自己看病的人却不足三十岁,名叫尢少峰,跟尢松泉并无血缘关系或师徒关系,于是他转而改请尢松泉诊治,果然三次之后就治好了。

  金元烺从这件事情上想到,百姓如果误请庸医,不但浪费钱财,而且还会耽误诊治的时机,于是他写了一份提醒认清“正牌”的告示,贴在尢松泉家门口。

  尢松泉宅心仁厚,觉得病情往往比较复杂,不能因自己没被治好就把医生一棍子打死,因此数天后即将告示揭下,藏在家中箱子里。金元烺得知后,认为没必要瞒瞒藏藏,于是他在报请苏州知府同意后,将告示勒石并砌于尢松泉家大门内的墙壁里,一时轰动全城。

  因为碑石无法掩藏,尢松泉怕砸了同姓同行的饭碗,就悄悄用铁槌敲坏了碑面上的“尢少峰”名字。

  一百多年来,尢松泉家族技艺、医德世代相传,他们视告示石碑为传家之宝,常常向子孙、门人讲述立碑故事。

  1966年,这块“正名碑”的文字被敲得模糊不清。1993年秋,小日晖桥地区地块改造,尢氏老宅被拆除,这块石碑不知所终,而告示的纸质原件也已不知了去向。

  不过尢小龙记得,1964年或1965年曾有人前来拓过这块碑,只是不知道拓片的下落。笔者为此联系了苏州碑刻博物馆,结果也未找到线索。后来笔者在苏州市方志办、市政协文史委联合编印的《苏州史志资料选辑》第26辑(2001年刊)里,看到《小日晖桥一根针——尢氏针灸》一文提到了相关情况,还刊登了碑文内容。但由于未见碑文拓片,所述内容是否“走形”不得而知。

  最近,尢小龙儿子的朋友前往上海中医博物馆参观,意外发现展厅内陈列有此碑拓片,遂拍照转发给尢家。尢小龙估计,这一拓片就是1964年或1965年所拓的那张。

  从照片上看,拓片文字总体较为清晰,按方位、大小、字体可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最上面的“奉宪勒石”四字,篆体,字体最大,其中“奉”“石”在右边和左边,“宪勒”两字居中,上下排列;

  第二部分是最右边的“赏戴花翎补用府即补直隶州调补吴县正堂 卓异加二级金为”,楷体大字,表明发布公告者身份即吴县金姓知县;

  第三部分为正文,楷体字,字体最小,内容如下(标点为笔者所加,文中“X”为被敲坏或难辨之字)——

  出示晓谕事。照得针科系古方法,果能学业纯熟,依照日期、部位如法针治,足可疗病。苏人尤松泉医士在于胥门外小日晖桥悬壶,历有年,所为吴中针科独步,手到病除,远近皆知。近有XX峰者,在于附近冒名捏医,乡人不知,往往为其所误。合行出示谕知,为X谕仰来就针科人等知悉,尔等系就尤松泉针治疾病,务须认明本人年已六旬,按日施针,有益无损,切勿再为尤XX即尤XX所误,盖X少X年未三十岁,一望即知,其各知照切切,特示 遵。

  其中“照切切”三字左右套有类似括号的符号;

  第四部分为落款日期“光绪叁拾叁年拾贰月 廿五日示”,楷体大字。“叁拾”之“叁”及“拾”字上部钤有印章。根据这一年份,查阅民国《吴县志》可知,文字第二部分的“吴县正堂”确实叫金元烺。金元烺,字守如,号调卿,浙江嘉善人,监生出身,光绪三十二年到三十三年任吴县知县。

  拓片与《小日晖桥一根针——尢氏针灸》一文中的碑文对照,可以发现有不少不同之处,推测文中碑文内容可能为老者凭印象回忆而成,难免有所出入。此次拍到拓片照片,还原了“正名碑”的真实面貌。

  尢松泉之长子尢少泉、长孙尢皞民、曾孙尢怀玉等,均能继承祖业,声名远扬。凭着独特的技艺和有序的传承,2009年6月,苏州市人民政府将“尢氏针灸”公布为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今,尢松泉玄孙辈后人小姝、小鹤、小龙正继续对外行医,将这一宝贵遗产发扬光大。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