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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贾元春“存年43岁”, 推断《红楼梦》后40回绝非高鹗所续

 江山携手 2019-06-25
第二回中冷子兴说荣国府:这政老爹的夫人王氏,头胎生的公子,名唤贾珠,十四岁进学,不到二十岁就娶了妻生了子,一病死了。第二胎生了一位小姐,生在大年初一,这就奇了,不想后来又生一位公子……
小编在查阅《红楼梦》各版本的时候发现,最后这句话不尽相同。小编引用的这段是其中一个版本,有一个版本是写:不想隔了十几年,又生了一位公子…… 还有一个版本是:不想次年又生一位公子……
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文本差异,元春的年龄比宝玉到底是大一岁,还是几岁,还是十几岁呢?现在各位看官跟小编来一起推敲一下。
成美版 贾元春
我们从“不想次年又生一位公子”这个版本开始分析,元春的年纪只比宝玉大一岁。这个版本小编是绝对否定的。
第十八回有这么一句话:那宝玉未入学堂之先,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口传,教授了几本书,数千字在腹内了.其名分虽系姊弟,其情状有如母子。 如果是相差一岁的年龄,曹雪芹怎么可能会写出情状如母子?如此描写元春与宝玉的年龄起码相差在十岁左右,才能相当。
剩下的两个版本是值得好好推敲的。然而通行本第九十五回写道:“是年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元妃薨日是十二月十九日,已交卯年寅月,存年四十三岁。”
贾元春 归省 荣国府
元春死的的时候,宝玉还没结婚,古时候适婚年龄是16岁至20岁,因此贾母在宝玉十三岁左右就让张道士给宝玉物色对象。按照这个推论,元春跟宝玉之间的年龄相差竟有27岁。再来看宝玉挨打的时候,王夫人说:“老爷虽然应当管教儿子,也要看夫妻分上。我如今已将五十岁的人,只有这个孽障,必定苦苦的以他为法,我也不敢深劝。”
如果元春死的时候是43岁,是大宝玉27岁的。然而宝玉挨打时才13岁,王夫人已经将近50岁的人了,那么这时候的元春应该是40岁,王夫人是在不到10岁时生元春?这完全不符合逻辑。
当日既送我到那不得见人的去处
那元春究竟大宝玉几岁呢?皇帝选妃嫔的话年龄不可能太大,清宫选秀女规定的下限是14岁,上限是16岁。这可以从待选的宝钗身上得到验证。宝钗的年龄,书中是有明确交代的,第二十二回贾母要给宝钗作的是十五岁的生日。所以元春入宫的年纪应该是也是在14岁左右,宝玉三四岁使她还在教宝玉读书认字情如母子,那么他两的年龄差应该是在10岁左右。
成梅版贾元春VS王彦华版贾元春
既然元春和宝玉的年龄差只可能是十来岁,绝对不超过15岁(如果超过15岁,元春进宫宝玉还未出生,不可能言传身教上千字在腹中),宝玉出家之时是19岁(贾政见宝玉出家时说了一句:竟哄了老太太十九年),也就是说直至宝玉出家,元春的冥寿最多也就34岁(实际上绝不可能是34岁),那何来“存年43岁”之说呢?
很多人会说,你看,没错吧,早说了通行本后四十回是高鹗续写的,连最基本的问题都搞混淆了,这不是伪续是什么?
恰恰相反,小编觉得正是因为这一点,元春的“存年43岁”反而证明了后半部不是高鹗代刀续写,因为平常如你我,都能看出这个天大的漏洞,难道高鹗会看不出?
贾元春 《红楼梦》判曲
换位思考,假设由你来续写《红楼梦》,写到元春去世,你会怎么处理?要么你就草草一笔带过,根本不会交待年龄,要么就会根据前半部对于宝玉和元春的情节描写,推理出一个大致合理的年龄,比如:存年33岁。
而不论是程甲本还是程乙本,对于元春的年龄,都出奇一致地定义为“存年43岁”。各位,高鹗后来也是进士及第,科举制度下的进士及第,比应试教育下考取清华北大难度更大,。一个高材生,会连这一点基本的常识都搞不清楚吗?如果说程甲本第一次出版仓促,不小心弄错了,第二次程乙本出版还坚持这么刺眼的一个漏洞?
别说高鹗,任何一个有能力续写《红楼梦》的人,都不可能犯这么低级的一个错误,既然如此,那么结论呼之欲出,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关于元春年龄的描写不是高鹗所续,而是作者本来就这么写的,高鹗只不过“截长补短,细加厘剔”,而绝对没有改变作者的原笔原意。对于元春“存年43岁”的谬误,他一定发现了,也一定存在疑惑,但还是原封不动保留了原文。
各位,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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