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上下班,还是出门游玩 地铁已成为了人们喜爱的交通工具之一 但个别乘客缺乏“文明乘车”意识 既妨碍了公共秩序 也给其他乘客造成了困扰 比如 一个人却占了多个座位 即使在高峰段也毫不在乎他人感受 ▼ 还有 这种躺占座位的 ▼ 甚至 还有人脱掉了鞋子 ▼ 还有把地铁当“健身房” 大跳钢管舞的 ▼ 玩引体向上 练“吊环”的 ▼ 还有 任由孩子踩踏座椅的 ▼ 今后 这些行为都将被禁止! 6月25日 新版《天津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 (征求意见稿) 出炉啦! 诸多不文明行为都 被纳入了乘客禁止范围 此外,新版《守则》中 还有许多事项值得注意 赶快来了解一下! ![]() ![]() 乘客携带物品要求有修改 因地铁枢纽站已和铁路实现一站式安检,新版《守则》中规定,轨道交通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20千克,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0厘米,杆状物品不超过200厘米,不得携带妨碍站内及车内通行和对运营安全可能造成影响的其它物品乘车。 儿童乘坐地铁陪同标准修改 新《守则》对儿童乘坐地铁的陪同标准做出修改。 依据《关于对调整天津地铁免费乘车儿童身高的通知》将原有“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费带领一名身高1.1米(含1.1米)以下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则按超过人数购买同程车票。”改为“1.2米以下儿童须在成人陪同下乘车,以确保安全。” 不文明行为纳入乘客禁止范围 结合《文明条例》,《守则》将“衣衫不整”“携带宠物”“大声喧哗”“一人占多座”等不文明行为纳入乘客禁止范围。 新《守则》规定:衣冠不整、醉酒肇事等不文明行为者及因疾病、健康状况可能危及其他乘客者不得进站乘车。行动不便者、精神病患者应当由其监护人或其他健康成年人陪同乘车。 同时提出,乘客禁止有下列影响环境卫生和乘车秩序的行为:
增设“禁止危害运营安全行为”的规定 新《守则》规定,乘客禁止有下列危害运营安全的行为:
违反乘客守则将被记入个人征信 新《守则》还新增“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乘客应自觉遵守本守则,违反本守则规定的行为,运营单位有权采取制止、劝离或者拒绝提供服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等,应当依法移送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安部门处理,同时记录个人信用不良信息。 这意味着,未来乘客相关违规行为或将纳入个人征信。 ![]() 目前,这一新版《天津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正在公开征求意见。你有什么看法?不妨来说说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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