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下午,大连公安官方微博账号发布通报,经警方核实,系6月22日凌晨1时许,发生在甘井子公安分局华东路派出所辖区的一起警情。被害人吴某(女,29岁,辽宁盘锦人)当夜在回家途中被一男子殴打,吴某拨打110报警。经医院诊断,被害人吴某脸部软组织挫伤,经治疗目前已出院。 最新消息: 昨晚(6月25日)22时许,大连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称,经连续工作,在甘井子区南关岭一居民小区将网传“女子半夜遭殴打”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1岁,大连人)抓获。 经初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因与其女友感情纠纷情绪波动,酒后于22日凌晨路遇被害人吴某,对其使用暴力并强制猥亵。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警方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嗯,没有某些人想象的那样: 被打女和施暴男有深仇大恨! 仅仅是因为情绪不好就把一个女性往死里打 还强制猥亵了当事女 平心而论这是人做的事情吗? 有人问为什么当事女不还手? 客观的来讲,按着这男的体型 第一拳就可以把人打晕眩过去 不管是男是女,何况还有第二拳第几十拳 说到这里小编是不是应该说,女孩子要好好保护自己 不要夜间出行,不要单独出行, 再放个防身术的视频呢? 但真正的遇到那种“垃圾人”的时候 这些真的有用吗?真的解决危机吗? 答案大家心里应该清楚! 有句话小编很认同: 我用20年教会女儿保护自己, 你却没有教你儿子不伤害别人! 网上经常曝出一些关于女孩被性侵的新闻。 每次有这样的新闻出来的时候,很多媒体都会在新闻后面加上“女孩如何保护自己”这样的自救指南。 很多父母也会反省,自己的安全教育没有做到位。
都说 女孩子晚上不要出门 女孩子穿衣服要大大方方的 小编就很纳闷 为什么没有人教育男孩子 绝不能轻易伤害侵犯别人! 大家还有印象吗南京火车站 一个年轻男子伸手摸10女孩的胸部! 在南京火车站的候车室,一对中年男女带着一个10岁左右的女孩,旁边坐着一个戴眼镜玩手机的年轻男子。 年轻男子招呼着女孩坐着他身上,开始还没发现什么异样,后来就手不规矩的伸进女孩的衣服里面。 而旁边的家长似乎并不在意,但是男子不断摸女孩子的胸引起了路人的诧异和反感,可女孩子脸上却没有太多的表情,似乎早已司空见惯。后来,父母带着二者匆匆离去。这样的无动于衷的态度实在令人毛骨悚然。 还有这个视频看得让人心惊胆战。 5月28日清晨,一个女孩和朋友聚会酒后回家。在寂静的小巷子里,一个男子不远不近地尾随她在身后。 从监控视频能看到,当时女孩已经有了危险意识,她频频往后看了几眼,并没有发现该男子有鬼鬼祟祟的行迹。但是女孩已经下意识地加快了脚步,进入居民楼。 就在她打开门进去的那一瞬间,恐怖的事情发生了。那名男子突然从走廊的拐角处冲出,企图阻止门关上强行闯入房间。 万幸的是,房门在最后一秒钟关闭,女孩并不知道,她的第六感,在危急时刻救了她一命。而之后,那名男子还在房门口徘徊了好久,多次试图破解密码,不断砸门企图进屋。 等女孩酒醒后,回忆起巷子里男生的不对劲,她立马查看了监控。门口发生的一切让她毛骨悚然。 无法想象,如果,门再晚一秒钟关上,会发生多么可怕的事情? 有没有人想过如果这样的男生,被自己的亲人朋友遇到了该怎么办,想想也是可怕。 但却有一些家长,不仅从没想过花几分钟告诫儿子不要伤害女性。甚至助纣为虐。 在这样的教导下长大的孩子,是不是会给某个或某些女孩带去伤害,好比上方的施暴男? 说到这里施暴男被抓后将面临的是什么罪名呢 施暴者可能涉嫌什么罪名?怎么判? 施暴男子拳打脚踢、撕扯衣服、强行拖行女子,手段残忍,这在法律上算什么行为?将受到怎样的惩处? 法律专家岳屾山指出,随意殴打他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否构成犯罪,要具体看其动机和造成的后果,伤情需法医鉴定来确认。 如果构成寻衅滋事罪,施暴者将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故意伤害罪,轻伤以上才够入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构成重伤,处3-10年有期徒刑。如果是强制猥亵,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管怎么样, 希望严惩施暴者! 素材来源:育儿进化论(ID:yuerjinhualun)、窈窕妈妈(ID:iiimum)、央视新闻、大连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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