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工作的顺利稳妥进行,该中心将于6月30日(星期日)上午8:00至7月1日(星期一)上午8:00暂停对外所有渠道的公积金业务服务,包括柜面、网厅、微信、漳州通、闽政通等综合服务平台的业务办理及查询。7月1日上午8:00后,该中心将恢复上述业务的正常办理。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们, 龙文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19年度 续保缴费工作开始啦, 大家赶紧去缴纳2019年度保费吧! 什么时候缴费? 怎么缴费? 想要查询怎么办? 所有问题小编为您解答! 即日起到2019年12月15日,请参保人员及时将2019年度保费足额存入城乡居民保银行卡(我区为漳州农商银行卡)。 已参加龙文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处于缴费阶段的人员。 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区城乡居民保缴费档次优化调整为14档,分别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3500元、4000元。 对参保缴费人员原选择的缴费档次在上述档次出现的,可继续保留原缴费档次;对原选择100元缴费档次的,2019年1月起统一变更为200元缴费档次!对原选择缴费档次不在上述档次内,除本人重新申请外,对照以上档次向下靠近的原则变更。 从2019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我区缴费推行合作银行代扣代缴方式,每年12月15日前为缴费申报期,参保人只需在申报期限内,将缴费档次对应的保费金额足额存入城乡居民保银行卡(我区为漳州农商银行卡,银行卡需先激活),待银行批量代扣即可完成当年度缴费; 居民保制度实施时(我区为2011年),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到龄前申请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或参保人员补缴中断年限的,应在年满60周岁之前,提前两个月到村(居)委会办理缴费申请手续,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申请表》,并凭申请表到龙文区税务部门服务窗口申报缴费(地址:龙文区新浦东路明欣大厦办税服务大厅,咨询电话:2638152),由税务部门按规定进行划扣。 参保人员缴费档次变更(含二次缴费申请)、缴费银行账号申报及账号变更等业务,需通过龙文区税务部门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缴费人员身份证号码、姓名、所属村(社区)、联系电话、居住地址、户籍地址等内容发生变更时,本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到村(居)委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本地户籍已迁往外县(市、区)的参保人员请及时到新户籍地的县(市、区)居民保经办机构办理关系转移手续。 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缴费补贴,2019年我区缴费档次及对应的缴费补贴标准为: 注:允许享受代缴政策的参保对象提高个人缴费档次,相应政府代缴标准不变,增加部分政府仍按相应的档次予以缴费补贴。 参保人员去世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凭有效证明办理注销手续后,可以依法继承死亡参保人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含政府补贴)。 具有我区户籍,按规定参保、缴费,年满60周岁,且未领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职工保待遇和无力参保县及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退休人员老年生活保障金等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城乡居民保的人员应在其达到60周岁的前月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办理养老金待遇申领登记手续,从到龄次月起享受居民保养老金待遇;若参保人员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延迟,从办理完手续的次月起发放养老金。 城乡居民保养老金待遇月领取标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 基础养老金:按月支付,目前我区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38元/人/月,我区已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并建立“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参保人累计缴费满15年后每增加一个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月支付,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蓄额(个人账户全部储蓄额=个人缴费部分+政府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利息收入)除以系数139。 我区城乡居民保待遇领取人员身故后,从死亡次月起停止支付养老保险待遇,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应在待遇领取人员身故后两个月内到村(居)委会办理死亡注销登记手续,申请一次性丧葬补助金,目前我区丧葬补助金支付标准为2760元/人(20个月基础养老金)。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相关材料的,不予支付丧葬补助金。 待遇领取人员身故后,家属应及时办理待遇注销终止手续,对死亡冒领养老金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来源:龙文新闻中心、龙文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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