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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免业主委员会的讨论

 追梦文库 2019-06-28

  

《小区管理规约》之核心中的核心条款;小区内任何一位业主可以按照首次业主大会的程序,征集业主签名,发起业主大会,罢免本届业主委员会。(怎么把你选上来的,就怎么把你选下去,这才是民主)

 

 

按照首次业主大会的程序1小区首次业主大会,属于特别会议,一个小区仅仅有一次,意思即是小区的首次业主大会会议;2、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需要进行筹备,需要政府的参与,指导和协助;3小区首次业主大会,议题一般的仅限于表决《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选举业主委员会,一般并无其他议题,因为业主委员会这时候还不具备开展工作的要件,因为它需要委员们互推选举主任委员,确定负责人;3

 

发起业主大会1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后,就成为小区业主大会会议的法定召集人,除非业主委员会不作为可以有街道办事处代为组织,这时候除此之外的任何人并不具备召集业主大会会议的权利和资格,不存在所谓的发起业主大会,除非业主委员会同意;2、即使说业主们征集超过小区20%业主的签名,具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条件,可以触发启动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但是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会议的召集人、组织者,是不可能组织、召集一场罢免自己的大会的;3、上述原因,这样的条款如何落地是一个大问题!当然也提出了一种特殊情形的假设,从制度上进行完善。

 

罢免本届业主委员会1、这样的一个任务,一般的话就只能通过外界的干预,常见的就是借助于行政的力量,才能得以落实,比如街道办事处出面组织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2、可否考虑在小区设置选举委员会,以面对这样的局面,减少这种情况下业主大会会议难以召开的问题,以及业主委员会未到届不满任期全部辞职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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