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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感情”岂能凌驾公权力之上

 wupin 2019-06-28

《竹坡诗话》中记载这样一则故事。一名官员在办公时收到一封家书,他立即灭掉官府的蜡烛,点上自己的蜡烛。故事虽小,但折射出的却是公私分明的精神境界。

一直以来,正确处理公私关系是领导干部保持清正廉洁的客观需要。然而,在实际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往往在亲情、友情、爱情中逐渐模糊公私的“楚河汉界”,最终溟灭初心,让“私人感情”凌驾公权力之上,肆意妄为,损公肥私,贪张枉法,成为“落马官员”,被千夫所指,万人唾骂。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私人感情”对公权力的危害是致命的,如果任由它凌驾公权之上,它会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慢慢异化为自己谋私的手段,会让我们的领导干部变得专断独行、假公济私;会把我们的政治生态搞得乌烟瘴气,侵蚀党的肌体,败坏党的形象,伤害群众的感情。

汉顺帝时,苏章任冀州刺史,清河郡太守是他朋友,被举报贪赃枉法。苏章查清事实后,置酒设宴,与朋友饮酒畅谈。朋友说:“人皆有一个天,我独有两个天。”苏章说:“今晚我与你饮酒,这是私情;明日我作为冀州刺史办案,是公事,公与私是很难并论的。”第二天,苏章果然秉公办事,按国法处理了朋友。作为领导干部,在运用公权力的时候,要保持“六根清净”,切勿对自己、家人、朋友动“恻隐之心”,才能做到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

“一心可以丧邦,一心可以兴邦,只在公私之间尔。”人人皆有“私人感情”,而对为政者,必须要从思想上认识到自己人民公仆的身份,内心始终装着公私标尺,划清公私界限,摆正公私位置,运用公权的时候,保持对“私人感情”的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做到不因亲属而滥用公爵;不因私仇而蔽贤能;不因公事而售私恩;不因故旧而枉法度;必因亲而避嫌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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