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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书法“雅”与“俗”,究竟何谓“俗书”,每个人的看法都不同

 三平斋 2019-06-28

你好,欢迎来到“维知书法”,我们今天聊聊书法的“雅”与“俗”。

书法是“高雅”的艺术,于是评判书法的优劣,便有了一个准则:书要“雅”而不能“俗”,这个标准在书法批评中,往往带有“终极审判”的意味。批评一个人的书法,怎样指出他的缺点他都能接受,但是不能判定为“俗”,一旦下了这个定语,那就超出了善意批评的范围而变成“恶意攻击”了。黄庭坚《论书》:“士大夫处世可以百为,唯不可俗,俗便不可医也。”

虽然大家都反对“俗书”,然而究竟何谓“俗书”,每个人的看法却很不相同。

浅谈书法“雅”与“俗”,究竟何谓“俗书”,每个人的看法都不同

令人感到惊讶的是,被斥为“俗书”的,往往不是书法中的平庸之辈,而是那些世所公认的大师。首先是“书圣”王羲之。韩愈诗云“羲之俗书趁姿嵋”;米芾也说:“吾书无王右军一点俗气。”世称“颜筋柳骨”的柳公权,书法以骨力见长,而米芾却说:“自柳世始有俗书。”有趣的是,米南宫先生到处攻击别人“俗”。却也有人说他“俗”:娄子柔先生云:“米元章好割截古迹,有书贾俗气。”(冯班《钝昤书要》)

那么究竟什么叫“俗书”,怎样理解“俗书”呢?

首先东方文化素有人文主义的传统,讲究“道德文章”、“艺德人品”并重,故特别强调书家首先要立品,清朱和羹《心解》:

“书学不过一技耳,然立品是第一关头。品高者,一点一画,自有清刚雅正之气,品下者,虽激昂顿挫,俨然可观,而纵横刚暴,未免流露楮外,故以道德、事功、文章、风节著者,代不乏人。论世者,慕其人,益重其书,书人遂并不朽于千古。”

浅谈书法“雅”与“俗”,究竟何谓“俗书”,每个人的看法都不同

中国文人历来不是仅仅把笔下功夫看成单纯的技艺,而看作是人品的一种折射,追求“道德、事功、文章、风节”一齐达到高雅脱俗的境界。所以,褒雅而贬俗就不仅是评判书法的标准,本质上更是评判人品的标准。娄子柔说米芾“好割截古迹”,本与书法艺术无关,但也作为一种“俗”的表现。至于像大奸臣秦桧、蔡京那样的人,他们在书法上的成就,甚至根本不被承认。

抨击书法中的“俗”,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为了提高书法中的文化含量,从而把书法家与写字匠区分开来。黄庭坚在《论书》中说得明白:

“学书须要胸中有道义,又广之以圣哲之学,书乃可贵。若其灵府无程,政使笔墨不减元常、逸少,只是俗人耳。”

浅谈书法“雅”与“俗”,究竟何谓“俗书”,每个人的看法都不同

这就是说,书法之所以成为一门艺术,不只在点画、结构等表象因素之中,而在于这些表象背后所蕴含的深厚的东方文化。毫无疑问,无论是从提倡高尚人品的角度,还是从加强文化修养的角度,尚雅而避俗都是有积极意义的。

不过上文所列的几个例子,似乎都与人品和文化修养无关、因为王羲之的道德文章,历来为人所称道,柳公权更有“心正笔正”之誉,是有名的忠诚正直之士、米芾说他们“俗”,不可能从个人品德修养方面立论,而只能就书法本身而言。然而问题是,单就字来说,判定其“俗”的根据何在?

浅谈书法“雅”与“俗”,究竟何谓“俗书”,每个人的看法都不同

我们研究书法史发现,被斥为“俗书”的大率与书风的变革有关。王羲之是文人书的始祖,后人评价他的书法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阙”,风流倜傥,潇洒俊逸,理应归入“雅”的一类,把王氏书法判定为“俗”,实在是有点说不过去,韩愈、米芾斥王书为俗,应是另有所指。原来王羲之以前的书风,以古朴厚重,端正板滞为主,体现了雄强豪放、重拙质朴的北方文化的特点,魏晋以来,南北文化的进一步融合,东晋时期,随着政权中心的南移,流美飘逸、俊秀灵动的南方文化第一次占据主导地位。“杏花春雨江南”向“胡马秋风塞北”提出了鲜明的挑战,就书法领域而言,王羲之的书风恰恰迎合了这种时代的潮流,同时也就是顺应了世俗的需要。王书一出,世称“新体”,少年书生一致相从,连当时的名书家庾翼的子弟也争相仿效王羲之。气的庾翼大骂“小儿辈厌家鸡爱野鹜”,足见王书受世俗欢迎的程度。韩愈所谓“羲之俗书趁姿媚”也就是这个意思吧。

浅谈书法“雅”与“俗”,究竟何谓“俗书”,每个人的看法都不同

唐孙过庭说:“淳醨一迁,质文三变,驰骛沿革,物理常然”。美学观念是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变革的,王羲之的变革成功,使书法美学观念经历了一场弃质从文的演变。到了唐代,以颜真卿为代表,书法美学观念又经历了一场弃文从质的变革。颜真卿以其质朴平正的书风,矫正了自东晋以来的飘逸柔媚,令人耳目一新,立即受到士人学子、平民百姓的欢迎,仿效者蜂起,一时蔚成风气。清包世臣说:“平原如耕牛,稳实而利于民用。”恰当地概括了颜书的特点。柳公权书是颜真卿的延伸和发扬,柳书同样也受到士人的热烈推崇。据载,当时大臣家庙碑志,如非柳笔,人以子孙为不孝。董其昌说:“柳诚悬书,极力变右军法,盖不欲与楔帖面目相似。”这自然会引起好古之士的鄙薄,所以,颜真卿及其后继者柳公权受到“俗书”的攻击,也就不足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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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所谓“俗书”,并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客观标准,其内涵是随着时代和审美观念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在书法变革时期,陈旧的审美观念逐渐脱离时代、脱离大众,从而受到新的美学观念的冲击。保守的书家固守传统的阵地,以“高雅脱俗”相标榜。而有些书家,敢于领时代潮流,顺应民风民俗,冲破传统的藩篱,别开一片崭新的审美天地,这些书家理所当然地受到人们的欢迎,而那些持守旧观点的人则常常斥之为“媚俗”,其实这种“俗”,不过就是“稳实而利于民用”,如颜真卿、柳公权那样,试问这样的俗又有什么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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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是否可以说,标新立异就统统值得赞扬,沿袭传统就一概应该排斥呢?事情当然并非如此简单。创新者能否达到推陈出新的目的,从而得到社会和历史的认同。首先在于他是否真正的把准了时代的脉搏,同时在艺术上是否能达到一个崭新的境界,仅此两点,很多人都不能达到。那些没有深厚功底,随意涂抹,错字连连的标新立异是不行的。书法无论雅俗,其精髓、精华是不能丢的。

如果对书法学习和欣赏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维知书法”,维知每天给您带来书法知识和名家书法欣赏。欢迎大家一起探讨书法知识,三人行必有我师,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提高书法艺术水准。愿与广大书法爱好者一起弘扬中华传统书法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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