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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通宝背大定

 青铜长毛 2019-06-28

  

⊙骆光华 (贵州省钱币学会会员)

大定,周属夜郎国地,蜀封罗甸王国,宋赐罗施鬼主,元置顺元宣抚司,明领贵州宣慰使,是奢香夫人居住地,清康熙五年设大定府,民国三年废府设大定县,1958年2月国务院改大定县为大方县。

清雍正六年(1728年),贵州巡抚杨天纵认识到使用铜钱有很多方便,呈请中央王朝在贵州行钱,雍正八年(1730年)在贵州毕节城内设“宝黔局”鼓铸钱文,此后,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光绪年代,分别在贵阳、大方、毕节等地设“宝黔局”,遵循清朝制定的式样、规格,陆续铸造各带通宝、重宝、元宝钱文。

清道光年间(1821-1850),大定官炉准备奏批铸造大钱,设计了开炉大钱(折十样币)道光通宝背大定。

道光通宝背大定形制厚重,钱文粗犷,材质偏红,是贵州大定府开炉大钱(折十样币),该币重19.8g、径41mm、厚2.5mm,有雕刻痕迹。因未得朝廷准奏,背没有满文“宝黔”,而用官炉名“大定”。“道光通宝”四字为楷书体。

据《大定府志》卷四十二“钱法”及《古钱大辞典》等资料记载:贵州大定陈家沟、铜川河、哈刺河所产铜,价格较低,供应给当时贵州加工熔铸钱币之用。当时为采购云南铜,每百斤需银九两二钱,使用陈家沟铜,每百斤只需八两。由于就地取材,铜铅价格以及工、食费用较低,于是在清雍正八年,首先择定在贵州省西部毕节设置宝黔局,正规生产铸造方孔铜钱。毕节宝钱局经营了二十九年后,附近的铜矿不够采,后移置贵阳雪崖洞旁,改用云南铜。

据《贵阳府志》卷四十六“食货志”之三记载:乾隆三十五年“宝黔局”设分五炉于大定,所用铜大部分为滇产。到了光绪初年,滇铜也告缺,铜价不断上涨,乃废“宝黔局”。

“道光通宝”背大定,虽然没有奏准铸造行用,但它的设计面世,是对贵州铸币史的肯定。为后来的贵州货币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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