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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职工因病猝死,单位该如何担责?

 大成净化图书馆 2019-06-30

谢谢邀请回答问题!

问题是:退休返聘职工因病猝死,该如何担责?

答案是:

一、退休返聘职工因病猝死,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经抢救治疗无效于48小时内死亡的情形,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视同工伤。

聘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当然也是工伤事故,区别不同情形分别处理。

二、聘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用人单位无法为其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工伤险。

发生工伤事故受到伤害,社会保险机构当然不会承担工伤事故相关费用。

但是,既然是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如果用人单位按照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那就比较好处理了,可以享有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待遇。

四、没有项目保险的聘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发生事故受到伤害,也是属于工伤事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处理,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相关责任。

五、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成,可以寻求行政途径解决,向属地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诉,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协调解决。

六、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发生工伤事故,也可以向属地工会组织寻求帮助,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还是有一定力度的。

七、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发生工伤事故,上列途径解决不了,就只能走法律途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就是俗称打官司,按照人身损害向用人单位索赔。

需要指出的是,用人单位一般都有聘用律师或法律顾问,打官司又是非常法律专业的,所以,也必须的聘请律师,如果经济条件限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免费提供律师服务。



八、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29号)文件:

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0]行他字第10号)、([2012]行他字第13号)答复:

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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