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就是产假工资吗? 生育津贴怎么申请? 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是不能划等号的 生育保险待遇包含两部分 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 其中,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 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有关。 从业妇女在领取生育生活津贴期限内,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工资。但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予以就高补差。 1、从业妇女已计发的生育生活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由其生育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予以补差。 2、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 生育保险待遇怎么申请? 申请条件 1育妇女属于计划内生育 2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3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缴纳生育保险费; (注:所在单位需已申报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 具有本市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单位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缴纳生育保险费。 申请材料 身份证原件 计划生育证明 《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或《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原件 生育医学材料 在本市生育的丨需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 在外省市生育的丨需携带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出院小结(或者病历)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在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生育的丨需携带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病历等材料复印件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 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rsj.sh.gov.cn)下载 注: 1、材料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需携带委托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材料非中文的,另需提供加盖翻译机构印章的中文翻译件。 领取地点 生育妇女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直接在各街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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