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哲学晦涩艰深,但“晦涩的东西并不总是毫无意义的”(叔本华语)
黑格尔哲学的精髓在于他的辩证法,以及由辩证法而形成的思想体系的统一结构。黑格尔赞赏赫拉克利特的对立统一,肯定费希特和谢林在自然哲学中强调自我设定自身(正题)和自我设定非我(反题)的相互制约,以及合题的相互抵消的对立性概念。不同的是,黑格尔把合题发展为“扬弃”(aufgehoben,德语词意包含“废除”、“保留”、“举起”),正反两题在更高层面上不再显现相互排斥的对立面,而形成完整的三级辩证模式的对立统一。 马克思和恩格斯充分肯定黑格尔辩证法是德国古典哲学的最大成果,并把它转化为唯物主义的自然观。 黑格尔以辩证法为核心的哲学思想体系提出绝对唯心主义概念,即是包含在主观精神和客观精神之上的绝对精神。他认为整个世界的进程是精神的自我发展。这种自我发展经过三个阶段:一是“自在的”状态,此阶段以逻辑学的原则来观察;二是在空间、时间中的“自我显现、自我异化”和“他在的”状态,以自然哲学来观察;三是“自在自为的”状态,精神从自我显现返回自身,以精神哲学来观察。这一思想体系分别体现在他的第一部著作《精神现象学》(1806)、第二部著作《逻辑学》(三卷本,1812-1816)、《哲学全书》 (1817-1830 ,分三个主要部分: 小逻辑、 自然哲学、 精神哲学)之中。黑格尔的其他著作,诸如《法哲学原理》(1819)、作为客观精神补充的《历史哲学讲演录》 和《哲学史讲演录》 ,以及阐述位于历史之上的艺术、宗教和哲学作为绝对精神与政治和社会历史之间关系的系列著作《宗教哲学讲演錄》、《美学讲演录》(或译《美学》中多有体现。 黑格尔完整的思想体系以及对后世留下深刻影响的思想精髓完整地凝聚在《黑格尔全集》(黑格尔逝世后由他的学生整理出版,1971年新版)里。 《精神现象学》(Phänomenologie des Geistes ) 1806 ⬆️ 《自然哲学》(Naturphilosoph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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