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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民间中医援助法》的提案

 民间中医无择 2019-07-02

关于制定《民间中医援助法》的提案

赵 华

【事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颁布后,我国中医药事业迎来复兴的转机。为了“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迅速扩大中医队伍,尽快复兴纯正中医,造福广大病患,急需制定《民间中医援助法》。

【建议】

建议由全国人大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间中医援助法》。或由某省市出台地方《民间中医援助法》,先行试点,加以完善,再出台国家《民间中医援助法》。

【草案】

《民间中医援助法(草案)》

一,为大力援助民间中医,迅速扩大中医队伍,尽快复兴纯正中医,造福广大病患,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我国医药卫生事业中的作用,制定本法。

二,民间中医即非中医院校出身、且采用非西医方法诊疗病人的所有民间汉医及各民族医实践者。

三,由县以上医卫行政部门设立“民间中医援助办公室”实施本法。

四,由“民间中医援助办公室”组建5人以上(奇数)采用纯中医方法诊疗病人的资深中医医师组成的“民间中医医师认定委员会”负责审核认定“民间中医医师”,由“民间中医援助办公室”颁发“全科民间中医医师资格证书”或“专科民间中医医师资格证书”。“民间中医医师认定委员会”成员若有舞弊或不公行为,经“民间中医援助办公室”查实后,应及时撤换。

五,凡有成功治愈50人以上病患之连续记录医案并能提供病患本人或亲属签署之治愈证言者,经“民间中医医师认定委员会”审核申报材料并面询认可,即可获得“民间中医医师资格证书”。

六,由“民间中医援助办公室”接受病患投诉并通知被投诉者申诉,由“民间中医认定委员会”裁定医疗事故或医疗欺诈。凡被认定有1例医疗事故者,应提出警告并加以业务指导。凡被认定有2例以上医疗事故或1例以上医疗欺诈者,均应撤销其“民间中医医师资格证书”。涉嫌医疗欺诈者,应提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七,持有“民间中医医师资格证书”者,在“民间中医援助办公室”备案后,均可开设个体中医诊所、在自家行医及设立民间中医传习所授徒,并按非盈利机构待遇免除所有税费。设立2所以上连锁中医诊所的,仍应按对中医医疗机构的要求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民间中医医师不得设立中医医院。

八,“民间中医援助办公室”应于条件成熟时协助设立本地区“民间中医交流协会”,促进民间中医医师的互相学习和经验交流,资助编辑或出版民间中医医案书籍,表彰和宣传本地区各民间中医诊所、民间中医医师和民间中医传习所。

九,“民间中医援助办公室”的行政经费由国家财政拨款。

(欢迎网友诸位对此草案提出宝贵的修改意见!)

黄帝4717年(2019)己亥6月21日于上海

关于制定《民间中医援助法》的提案_中医药

http://www.sohu.com/a/322166862_99937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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