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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邸、宅、家、院、舍、庐、寓的区别是什么?有何依据?来看看

 秦人语 2019-07-04

网易新闻

2018-10-20 09:29

清朝时,乾隆《钦定大清会典》:“王府营建,悉遵定制。如基过高,或多盖房屋者,皆治以罪”。…“逾制者罪之”。一般来说清朝的执政王、亲王、世子、贝子、镇国公、辅国公这些官员才够上条件称为府府、邸、宅、家、院、舍、庐、寓的区别是什么?有何依据?

古代贵族住宅,只有获得王公以上的爵位才能称之为府。比如清代规定,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才能称为府。其中第一等的就是亲王府,建筑规制仅次于皇宫,因此很多百姓称皇宫为“金銮殿”,而王府被称作“银安殿”。一般情况下是高级官员的住所,除去公爵以上的住宅称之为“府”以外,其余高级官吏住宅称之为邸(第),在古代建筑规制中仅次于“府”。

宅、家、院一般是形容一个人的住所,但他们当中还有一定的差异,宅比较高端一点。我们经常听说的大宅院,是比较有钱的人居住的庭院。当中的家可大可小。人们常说的富贵人家贫困人家都有一个家。但这两个家的外貌和构造不同,就像我们现在的别墅和茅草房一样。在过去。稍微富有的人家,都会有一个院落。

总之,古人对府、邸、宅、家、院、舍、庐、寓都有特定的涵义,不可以乱用的 ,《宋史.舆服志》:“执政,亲王曰府,余官曰宅,庶民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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