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部署
的讲话
泸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银洲
2019年3月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统一思想,提高站位,确保整治工作认识到位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央、省、州也相继印发相应实施方案。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州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一是明确分类处置模式。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收运处置模式,充分利用现有环卫设施设备,每个村落实2万元清运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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