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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说假话的联想,之一:说假话也是人性

 吴守防 2019-07-05
 (2011-04-02 17: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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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前文提到的那句关于北大的假话,让我产生很多联想,第一个是:那位“北大学长”之所以那样说,首先是因为说假话也是人性,即也是人之区别于其他动物的一种普遍“属性”,所以是人不能克服的“毛病”——我的意思是:人人都知道说假话不好,希望自己一辈子都只说真话,不说假话,作一个“彻底诚实的人”,但这其实只是人的愿望、理想、追求,事实则是迄今为止,除了早夭的孩子外,世上恐怕尚未存在过“没有说过一句假话的人”,足见在每个人心中,除了“人要诚实,要讲真话”的“良知命令”外,还有一条“操作准则”在实际地起作用,而且对人的“驱动力”更大,那就是:“为了贯彻更高的原则,可以说假话”(这自然并非每个人的自觉信条,文化不高的人多是“盲目地、本能地”实践着);既如此,怎能不把说假话列入“人性”的内涵之中呢?自然,应更准确点说:会说假话,怎么会不是人性的一个方面,一种表现呢?

网上有篇文章的标题是:“一个人会说假话是天性,但一个人很少说假话是理性”我以为这话是说得又中肯又全面的。

原来,我们通常不把“恶性”(与“善性”相对)、“说假话”当“人性”,而视之为人性的对立面,那是预定人性为褒义词了,即是在狭义上理解它的,但这严格说是不科学的——科学概念无褒贬。

还要说明,我认定说假话也属人性,并非基于“人性即人类所有个体的共性”这样一个定义,以致犯了“定义过宽”的错误,把人的动物本能也归入人性了。我没有忘记“人之区别于动物的”这个规定,因为“假话”也是话,也是表达思想的,并不为动物所有——动物的“作假”(如尺蠖趴在树枝上时,它的颜色让它的敌人误以为它不存在)不是它“想出来的”招儿,不通过语言,纯粹是本能。我的“人性”定义是一个道地的全称区别判断,是一点不违定义规则的。

一个网友说:“丧失人格,人云亦云地讲假话,不完善的社会制度逼着人讲假话,升官发财引诱着人们说假话,这大体上是产生说假话的三种原因”。这可能是人们的共识,只是三条立论的角度不一致;若都着眼于个人作为行为主体的“内因”,后两条就是所谓的“趋利避害”,又可概括为“谋利”,第一条则不过是交代这一条“优先”:当“人格也即良知命令与谋利要求不一致时,要舍前者而取后者”。因此,三条归结为四个字:见得忘义(与孔子说的君子的品德是“见得思义”,正好相反)。这个内因,实际地起作用时,就是我上面讲的说假话者的“操作准则”。——于是可以很简明地说:人之所以说假话,就因为见得忘义;人若见得忘义,就会说假话。这意思,孔子早就说过了。

人是善性与恶性的统一,有德者与缺德者的统一,惟其如此,才谈得上人的“变好”、“进步”、“完善”,这本是关于我们自己的、我们每天都可能感知、体认到的最简明的真理啊!所以人与人的差别,在于这二者的“比例”不一样;由于“前进、上升”是一切生命存在物运动的取向,所以增加前者的比重和驱动力,减少后者的分量和阻碍作用,乃是人作为人的努力、奋斗的实在内容,而每说一次假话,则意味着这个努力、奋斗过程中的一次失败。

前文说到的那位北大学长,是在他的晚年又失败了一次罢了,但我为他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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