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正能量分享第1739天】 今天是2019年7月6日,星期六。亲爱的小伙伴们,上午好!一起来,每天分享一个知识点,让身边的人因你而进步!微公益,微力量,动动手一起来转发分享,让更多的人因为你而受益! 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公司这个月采用微信红包形式搞促销活动。共发放了5.2万元的红包。请问我们发放的红包费用应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感谢您的提问!现在很多企业都采用“抢红包”的形式在营销自己的企业或产品。应以明证其费用真实性、相关性及合理性的证据链作为税前扣除凭据。参考如下: 1、促销活动的安排方案; 2、消费者实际领用红包的记录; 3、企业实际支付的资金划拨明细; 已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证明资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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