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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史嵩之起复未果看宋朝的丁忧制度

 昵称32901809 2019-07-07

史嵩之是南宋理宗时期的大臣,官至右丞相兼枢密使,其仕途生涯中最辉煌的成就应该是联合蒙古灭掉金国,洗刷了会稽之耻。按理说,这样一位有功之臣应该备受宋人的敬仰才是,可是为什么后世对史嵩之的评价大多趋于负面,甚至有人认为他丧尽人子之心呢?

从史嵩之起复未果看宋朝的丁忧制度

这一切还要从淳祐四年发生的史嵩之起复事件说起。

淳祐四年九月,史嵩之的父亲去世了。按照宋朝对官员丁忧去官守制的规定,史嵩之应该立即辞去官职,为其父守丧三年。然而,可能是害怕丁忧期满后不能重回宰相之位,正值事业顶峰,想要大有一番作为的史嵩之不肯为父守孝,想尽办法妄图起复。在史嵩之的苦心经营之下,守丧未满三月,宋理宗就下诏书起复史嵩之。此举不仅被朝中部分官员极力反对,还引起了数百名三学学生(太学、武学、宗学)的强烈反对:

“四年,遭父丧,起复右丞相兼枢密使。累赐手诏,遣中使趣行。于是太学生黄恺伯、金九万、孙翼凤等百四十四人,武学生翁日善等六十七人,京学生刘时举、王元野、黄道等九十四人,宗学生与寰等三十四人,建昌军学教授卢钺,皆上书论嵩之不当起复,不报。将作监徐元杰奏对及刘镇上封事,帝意颇悟。

— 《宋史·史嵩之传》

最终,由于反对的声音众多,严嵩起复事件以失败告终,至死都未被启用:“嵩之为公论所不容,居闲十有三年。”

历史上,关于史嵩之起复失败的原因研究颇多,大多认为其从政期间专权擅政、排除异己是他起复失败,遭到对手群起而攻之的主要原因,而“丁忧之事”不过是给了对手一个攻击他的机会。

从史嵩之起复未果看宋朝的丁忧制度

为什么权倾朝野的宰相史嵩之会因为“丁忧”栽了大跟头呢?宋朝的丁忧制度竟如此严格吗?为什么宋朝统治者如此重视“孝道”的践行呢?读完此文,希望能找到你想要的答案。


一.宋之前的“丁忧”制度极简史

儒家思想认为“孝思孝行”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根本。因而,《孝经》中指出:“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认为“孝”乃是天经地义之事。并且,儒道还提倡,为人子女不仅要在父母健在时尽孝,在父母故去后还应“守丧”。“丁忧”就是子女在父母死后尽孝的集中体现。

从史嵩之起复未果看宋朝的丁忧制度

丁忧制度是中国古代传统社会的一项丧礼制度,始于先秦,在秦汉以后逐渐发展为一种礼法制度,是“孝道”和“礼制”的有机统一。“丁父母忧持三年丧”的丁忧制度属西汉哀帝时期首创,并被后世延续。不过,两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丁忧制度执行的并不严格。

从史嵩之起复未果看宋朝的丁忧制度

丁忧制度真正成熟起来是在隋唐五代时期。隋文帝曾定下“凶服不入宫门”的礼制;唐高宗也曾发布诏书,规定:“文官遭父母丧,听去职”,其后多为帝王也均颁布诏书,强调朝廷对官员丁忧守制的重视。

经历五代十国的大分裂时期,隋唐之际建立起的法制尽废,赵宋王朝建立需要重构自己的礼制,统治者对于丁忧制度法治要求也更为严格了。


二.以孝治天下——宋朝丁忧制度为何如此严格?

  • 1. 宋朝的“丁忧制度”为什么如此严格?

古代帝王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提出了“受忠于君国,孝于父母”这样的忠孝思想,把对父母尽孝与忠君爱国结合起来,以此让臣民产生对国家尽忠的情怀。然而,向百姓灌输“忠孝两全”的思想来达到治国安民的目的,在宋朝统治者这里似乎有点暧昧。这又是为什么呢?

从史嵩之起复未果看宋朝的丁忧制度

众所周知,宋太祖赵匡胤通过陈桥兵变,从周恭帝手中夺走了后周政权,建立了赵宋王朝。某种意义上说,赵匡胤本身就是后周的叛臣,属于对君主“不忠”。如果他大肆宣扬臣民应对朝廷尽忠,不仅起不到良好的效果,还会显得底气不足。

从史嵩之起复未果看宋朝的丁忧制度

以“孝”为卖点,侧重向百姓传达“冠冕百行莫大于孝”的思想,就能够达到“移忠作孝、家国同构”的目的,通过“曲线救国”的方式,让百姓把“尽孝”转化为对国家“尽忠”。所以,为父母守丧尽孝的丁忧之制,自然得到了朝廷的重视,执行起来也更为严格。

  • 2. 丁忧——考察臣民道德操守的“最佳”方法

淳化五年八月,宋太宗颁布了关于“丁父母忧”的诏书:

“孝为百行之本,丧有三年之制,拙于典礼,以厚人伦”

规定官员遇父母丧时应解官持服,回乡为父母守三年丁忧之制。并且对官员在守丧期间的礼节与禁忌做了细致的约束,比如居丧不饮酒、不吃荤、不赴公参、不娶妻纳妾等有悖人伦道德之事。

从史嵩之起复未果看宋朝的丁忧制度

宋朝统治者为了规范官员守丧期间的行为,设置了诸多奖惩律令,比如《宋刑统》中规定丁忧期间娶妻、纳妾会受到杖刑:“居丧而婚姻者,杖一百;娶妾者杖七十”,匿丧不报者更会受到黥面发配,甚至罢官的处罚。相应地,丁忧期间表现良好的官员则会得到朝廷的嘉奖,甚至一些孝行卓著的平民还有机会因此跻身官场。

从史嵩之起复未果看宋朝的丁忧制度

为父母守丧本是为人子女者应尽的孝道。然而,一些官员却宁愿违背人伦也要逃避丁忧之制。比如,王安石变法中“青苗法”的主要实施人李定曾“匿母丧不报”以逃避丁忧,事情败露后被弹劾外放;再比如开篇所述的史嵩之,也因为逃避丁忧之制最终落得千古骂名。

  • 3. 为什么宋朝官员宁愿当个不孝子,也不去为父母守丧?

为什么这些官员宁愿背负不孝的骂名,也要铤而走险呢?其原因有二:

一、丁忧会让官员的仕途生涯停滞不前。丁忧之制要求官员解官三年,由于宋朝“冗官”现象严重,一旦官员去职,其职位很快就会由他人取代。等丁忧期满后,官员不仅不太可能回归原职,因远离官场三年之久,此后的升迁也将成为困难,这让贪恋权利之流(如史嵩之)很难作出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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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丁忧会让中下层官员失去俸禄。宋朝朝廷仅为丁忧的高层官员发放“官料钱”,对于中下层的小官,一旦丁忧,生计都会成为问题。所以,即便难忍失去至亲的痛苦,为了全家的生存,逃避丁忧便成了他们的无奈之举。


结语

“孝”要有始有终,为父母守丧是对父母尽孝行为的终结,这一行为在夏商周时期就已成为惯例,是我国传统孝道文化的集中体现。丁忧制度作为古代社会政治、礼法层面的制度要求,既是朝廷统治臣民的政治手段,也是教化百姓的行为规范。

虽然历朝历代的统治者们都将“以孝治天下”作为治国方针,但是丁忧之制却是在宋朝才得以严格的执行。依笔者之陋见,这不仅是宋太祖“以孝换忠”的治国策略使然,还包括宋朝庞大的、以儒家思想为精神载体的文官集团的影响。以现在的视角来看,宋朝的丁忧之制确实有些严苛,甚至趋于形式化,但是它对于臣民道德的规范和约束无遗是有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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