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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社丨从科创板注册企业披露的会计政策着手,全面、深度解读外币折算准则!

 CPA研习社 2021-03-31

关于外币准则,我们从科创板已注册企业披露的相关会计政策着手,对照准则进行研习并延伸,涵盖了准则的主要内容以及实务的主要处理。

本文近3000字,预计阅读时间8分钟。阅读本文,你将全面了解外币折算准则理论和实务处理。

一、外币交易折算

 来源于澜起科技招股书

C社:

准则原文第十条,外币交易应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澜起科技对于外币交易(不含兑换业务)采用的是“上月的月末汇率”作为与“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

二、外币货币性、非货币性项目折算

来源于澜起科技招股书

C社:

1、外币货币性项目(引用准则讲解: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

准则 第三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与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二)外币项目的套期,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三)现金流量表中的外币折算,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

会计政策截图中,①费用资本化的处理对应准则(一);

会计政策截图中,②有效套期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处理对应准则(二)。关于套期工具,区分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套期以及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而有境外经营就会遇到外币折算问题,相关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适用套期工具准则(套期高度有效是选用套期准则的前提之一),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包含汇兑差额。举例说明:

前述案例中,被套期项目-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了其他综合收益,公允价值变动即包含了汇率差额。而如果适用外币折算准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会计政策截图中,③说的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该金融资产可以是债权投资,也可以是非短期股权投资,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根据合同现金流,将债权投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两类,对于非短期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因此,根据前述截图③,对于摊余成本计量之外的,即,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汇兑差额仍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适用外币折算准则。

对于准则第三条(三)现金流量表中的外币折算,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具体现金流准则规定为:

实务中的处理一般为:

企业提供的境外子公司外币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三项均按照平均汇率(全年各月末汇率加总除以12个月,计算算术平均数)折算。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通过按照期末汇率折算后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去按照期初汇率折算后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得到。差额倒轧到第四项(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外币非货币性项目

对于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区分以历史成本计量还是以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前者,以当时交易时的即期汇率计量,后期不再改变,比如从国外买一项设备,当年买的时候按那天的汇率折算后的人民币计价金额,后期就按这个值,不再变化;

而对于后者,比如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境外投资),购买那天的即期汇率折算后的人民币金额为1000万,期末确定公允价值,按期末当天的即期汇率折算后的公允价值人民币1300万,差额300万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即能包含了汇兑差额,简单说,就是先将外币折算为人民币,再计算差额。

三、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C社:

1、编制合并报表涉及境外经营,说明这里的境外经营是子公司,在合并报表层面,对境外经营(子公司)净投资外币货币性项目(常见的有资金拆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这里就涉及到合并层面的调整。举例如下:

启航公司对其境外子公司启程公司借款100万美元,支持其经营。当天汇率6.1,资产负债表日汇率6.5。处理如下:

借款日:

母公司:借:长期应收款 100*6.1,贷:货币资金;子公司:借:货币资金100美元,贷:长期应付款 100美元。

资产负债表日:

个别报表:母公司,借:长期应收款100*0.4,贷:财务费用-汇兑损益。子公司在并表前,报表需要折算,对于这笔长期应付款,作为资产负债表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即,金额为100*6.5,与长期应收款人民币计价等额。

合并报表调整:借: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40,贷: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转出,在利润表列示在)。

合并报表抵消:借:长期应收款  100*6.5,贷:长期应付款。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该项概念与汇兑损益的概念实质一样,都是外币折算差额的归类,区别在于,该概念是针对境外子公司的期末所有交易的一次性折算,差额统一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而汇兑损益概念是针对境内交易(除前述会计政策截图①②③项)以及境外经营净投资(除子公司)之外的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于是,实务中,很容易被一个事情搞混,境外子公司发生的某项业务,汇兑差额是计入当期损益还是其他综合收益?答案很简单,境外子公司不区分某单项业务,而是在资产负债表日,一次性外汇折算,差额打包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记得以前碰到一个业务,境外子公司特别多,企业的负责编制合并报表的财务总监(有两名,一个管报表,一个管其他)是四大合伙人出来的,特别严厉,当时我们的一位比较资深的Snr向她问到这个问题,被她狠狠的骂了一顿。我们来看IPO反馈问题也会被这个问题困扰:

科创板申报企业光峰科技第二轮问询函回复:

前述,问题问的是为什么外销收入和境外销售收入不一致,答复说,境外销售收入没包括境外子公司的外销收入,为什么呢?因为境外销售收入是针对境内公司外销,会产生汇兑损益,而境外子公司外销收入,并表时,相关汇兑差额会统一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四、最后

本准则难度不大,就是有点乱,简单归纳一下:

1、外汇折算差额要么计入当期损益(汇兑损益或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要么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计入汇兑损益的主要针对外币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以及外币兑换,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主要针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

审计过程中,对于汇兑损益的测算程序别忘了执行,也不难,将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放到一个表里,再按照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一般将当年每个月末汇率找出来,加总除以12,算术平均值)与资产负债表日汇率差额,大概测算一下。如有必要,可以适度“放飞机”。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主要针对外币报表折算,含对境外子公司的净投资汇兑差额,如长期资金拆借。即,可以理解为,与境外子公司的交易产生的汇兑差额,基本可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防进行利润调节。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未来处置时转入当期损益。利润表相关项目归类为“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对于汇率的选取:

①交易折算,用即期汇率或近似汇率

②外币项目资产负债表日折算,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货币项目)或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算(适用历史成本计量的非货币性项目)或公允价值确定日即期汇率(适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非货币性项目);

③外币报表折算,境外子公司报表按照,资产、负债为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所有者权益除未分配利润,其他项目按交易发生时汇率,对于利润表,按照交易发生时汇率或近似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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