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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语言实践与思维训练相结合——焦点阅读的一条重要原则

 河南奇兵 2019-07-08

一直以来,语言训练与思维训练相结合是语文教学的重要原则之一。现在,为避免语文教学中的机械训练和重复训练,语言训练一词已逐渐被语言实践所代替。但鉴于这一教学原则在今天的阅读教学中已被严重地弱化,尤其是小学低年段的一些语文教师甚至缺乏自觉将两者结合的意识,阅读教学停留在传统意义的“见到字词,读出字音”上,致使学生的阅读仍处于“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的状态,因此有必要进行一点基本的普及工作。

其实,我国的传统教育就非常重视语言训练与思维训练相结合。我国古代的学校教学,虽然没有现代意义上的语文学科,实行的是经学、史学、哲学、伦理学等综合的“大语文”教学,但古人很重视学与思的结合,非常强调语文能力的培养不能脱离思维训练。他们主张:“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论语》)“诵数以贯之,思索以通之。”(《荀子》)“读而未晓则思,思而未晓则读。”(朱熹)以及《中庸》里“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其中,“思”是关键。“学”与“问”离开了“思”将是浮光掠影。“慎思”才能“明辨”,也只有在“明辨”的基础上,“笃行”才可能是可靠的。

叶圣陶先生曾说:语文就是语言,就是平常说的话。嘴里说的话叫口头语言,写在纸面上的叫书面语言。语就是口头语言,文就是书面语言。把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连在一起说,就叫语文。由此可知,语文即“语言”,语文教学离不开口头语言与书面语言的教与学。而这里的“语言”自然包括语言与言语两个方面。我也曾经写过一篇文章《语言教学是语文教学的正道》,发表在2015年10月的《光明日报》上。语言有内容与形式两个方面,我们平日说的话、写的文章,就包含话语内容(说什么、写什么)和话语形式(怎么说、怎么写)两个方面。所以语言与思想的关系就是话语形式与内容的关系:一定的话语内容生成于一定的话语形式,一定的话语形式实现一定的话语内容。而语言学习的根本途径是“在游泳中学会游泳”,即在语言实践中学习运用语言,母语教学也不例外。这不仅因为语言能力的发展离不开读、写、听、说的语言实践,更在于人的思维主要是依靠语言进行的,语言的调整即思维的调整。较之日常生活中对语言形式零碎自发的、偏重感性经验的、少慢差费的暗中摸索,学校语文教学则走向更自觉的、偏重科学理性的、多快好省的明中探讨。因此,语文教学要培养学生读、写、听、说的语言运用能力,且必须有意识地和思维训练结合起来,这样才能使两者相互促进,实现正迁移。

为了培养和发展学生的语文能力,我们的语文教学过去曾经十分强调和注重训练,例如初中语文就有所谓48个能力训练点的说法。但由于忽略与思维训练相结合,这种训练长期以来并不完全是建立在科学训练的基础之上的,而是盲目地、笼统地强调“多练”,因而我们的语文训练过去一直笼罩着多多益善的迷雾。尤其是受应试教育的影响,这种训练更是被直接发展为非常功利的应试训练。然而,语文教学只要有技能培养、能力培养的任务,就离不开训练,因为心理学常识告诉我们,凡是能力(包括技能)培养都不可能离开训练。这说明训练有科学与非科学之分,我们决不能为泼脏水而连学生都一起泼了。而语言训练与思维训练相结合,则是一种科学训练。同时,语言与其他媒介不同,它是观念性的。正确的语言训练也决不是单一的技能训练,而是与思维的训练,心智的训练相辅相成,这是因为语言是思维的工具,也是思想的直接现实。总之,阅读教学需要语言训练和思维训练相结合,并不是任何个人的兴趣或爱好,而是语文作为工具性学科和实践性课程的本质要求,因而我国历届语文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差不多都将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作为语文教学的根本宗旨。

事实上,近年来的一些语文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由于偏离语言实践与思维训练相结合的方向(包括脱离语文教材中的文本语言),已经产生了诸多不良后果。根据我的考察,较典型的有以下几种:1.望文生义,不尊重作者原意;2.任意发挥,进行低层次的大批判;3.用个人的感受代替作者的感受;4.重思想灌输、说教,轻语言品味、体验;5.脱离文本本身而向学生灌输自己的思想观点或情感态度;6.混淆个人解读与教学解读的区别。这对学生语言能力和思维能力的培养产生了极大的副作用。鉴于此,焦点阅读从一开始就强调它的重要使命之一,是根据学生的认知规律和教材特点,指导学生凭借教材,通过语言训练与思维训练相结合,获得认识的提高,思想的熏陶和情意的感染,同时学以致用,通过读、写、听、说的言语实践,不断发展语文能力,提高文化素养。

语言能力是人的一种关键能力。众所周知,人区别于动物有两大显著的标志:一是人有语言,二是人会制造工具。而且,“语言和劳动是人类生活的两大杠杆”(朱光潜语)。同时,“语言是存在的家”(海德格尔语)。这意味着,人是以语言来展示和证实自己的存在的。人的语言发展不仅是人的发展的重要表征,而且是人的一切发展的基础。因而正确理解与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是对学生语言发展和思维发展的基本任务,也是对语文教学提出的本体性要求。

发展思维能力、掌握科学的思想方法是当今阅读教学的重中之重。早在2001年,《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就指出:“在发展语言能力的同时,发展思维能力,激发想象力和创造潜能。逐步养成实事求是、崇尚真知的科学态度,初步掌握科学的思想方法。”2011年版的《语文课程标准》对此再次加以重申。2017年版高中《语文课程标准》更是把“思维发展与提升”确定为语文学科核心素养之一,并将它定义为:“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通过语言运用,获得直觉思维、形象思维、逻辑思维、辩证思维和创造思维的发展,以及深刻性、敏捷性、灵活性、批判性和独创性等思维品质的提升。”

围绕这一核心素养,《语文新课标》还确定了以下课程目标:一是增强形象思维能力。获得对语言和文学形象的直觉体验;在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梳理与探究活动中运用联想和想象,丰富自己对现实生活和文学形象的感受与理解,丰富自己的经验与语言表达。二是发展逻辑思维。能够辨识、分析、比较、归纳和概括基本的语言现象和文学现象,并能有理有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阐述自己的发现;运用基本的语言规律和逻辑规律,辨别语言运用的正误,准确、生动、有逻辑地表达自己的认识;运用批判性思维审视语言文字作品,研究和发现语言现象和文学形象,形成自己对语言和文学的认识。三是提升思维品质。自觉分析和反思自己的语文实践活动经验,提高语言运用的能力,增强思维的深刻性、敏捷性、灵活性、批判性和独创性。这三大目标,已经明确了语言与思维、语言规律与逻辑规律之间的关系,并具体规划了语言实践与思维训练相结合的路线图,为阅读教学指明了努力方向。

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阅读教学中的语言发展与思维发展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焦点阅读只有坚定不移地贯彻语言实践与思维训练相结合的原则,才能使学生语言能力、思维能力的发展,以及思维品质的提升落到实处。

(杭州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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