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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芜湖给田园综合体试点单位吃上用地“定心丸”

 yaojie0921 2019-07-10

预留发展空间 单列用地计划





  增减挂钩周转指标按不低于50%返还用于非农建设

  鼓励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等复合利用土地

  允许利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乡村民宿、健康养老、乡村旅游等

  本报讯(特约记者 周克怀 通讯员 王安)近日,记者从安徽省芜湖市自然资源部门获悉,根据市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该市将采取预留发展空间、计划单列指标等土地措施,支持田园综合体试点建设,让试点单位吃上用地“定心丸”。

  据悉,去年下半年以来,该市着眼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选定生态产业、“红色小镇”、水乡旅游、“江南慢谷”、江鲜小镇等8个特色田园综合体试点建设单位,力争以点带面助力全市乡村振兴。

  为做好田园综合体试点工作,该市注重规划引导,为试点单位预留发展空间。鼓励通过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合理调整村庄布局,统筹安排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规划调整需要突破原有建设用地规模的,按每个试点地区不超过50亩标准预留,并在下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予以统筹安排。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给予每个试点地区单列20亩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如有重大项目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可另行安排。

  同时,支持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旱改水等各类土地整治项目,通过综合整治田、水、路、林、村风貌,改善生态环境、优化空间布局、提升产业结构。在项目实施安排的各项奖补资金全部落实到试点地区的基础上,田园综合体试点区域内实施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周转指标,按不低于50%返还用于该地区非农建设;市财政按整治项目验收确认的新增耕地数量,再给予每亩5万元奖励。

  此外,在符合相关规划前提下,支持试点地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营、入股、联营等方式,利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发展乡村民宿、健康养老、民俗展览、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在符合“一户一宅”和相关规划、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允许返乡下乡人员和当地农民利用宅基地合作改建自住房。同时,根据农村第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际需要,探索点状供地方式,在有条件的试点区域,建设坡地村居、临水村居。

  该市还提出,鼓励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等复合利用土地。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把农产品小型冷链烘干、初加工、休闲采摘等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用地范围。提倡有条件的企业和农户提高设施农业建设标准,通过耕作层保护、架空、铺设预制板等工程技术措施,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形成的移动式设施替代永久建设,减少破坏土地耕作层。鼓励有序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业科普、农事体验等产业,拓展土地使用功能,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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