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白色豚鼠,雌雄各半。每组动物数至少6只。应设阴性、阳性对照组和受试物不同剂量组,至少包括临床用药浓度。
试验前动物备皮涂敷药物。给药30分钟后覆盖固定,UV光源照射(UVA波长为320-400nm,如含UVB,其剂量不得超过0.1J/cm2)。试验结束后分别于1、24、48和72h观察皮肤反应,根据表7计算评分。单纯涂受试物而未经照射区域未出现皮肤反应,而涂受试物后经照射的区域出现皮肤反应分值之和≥2的动物数≥1只时,判为受试物具有光毒性。
表 皮肤反应的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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