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各市政府申报、第三方专业机构评审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审核,山东省政府公布了第一批60个化工重点监控点名单(名单后附)。该省公布的这些重点监控点,今后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原则上只能在公布地址的生产厂区进行,其他生产厂区不得实施新建、扩建项目。 2017年11月以来,山东省相继出台了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点三个标准,形成园区管理的三个层级。化工重点监控点指处于省政府公布的化工园区和专业化工园区之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水平高、规模总量大、税收贡献突出、安全环保措施完善的化工生产企业。被认定为重点监控点的企业,在项目审批、建设和管理等方面完全参照化工园区执行。在安全、环保方面,该省设置了4项“否决项”,并要求被认定为重点监控点的企业在新一轮化工企业“四评级一评价”中评级为“优”。 公布的重点监控点今后在新建、扩建化工项目上,原则上只能在公布地址的生产厂区进行,其他生产厂区不得实施新建、扩建项目。对已确定的重点监控点,山东省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环保监管,加快高端化工发展,做好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将重点监控点打造成为化工产业绿色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的良好载体,与化工园区形成点面结合、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 据了解,预计山东省还将认定1批至2批化工重点监控点,力争2019年9月前完成认定工作。化工重点监控点全部认定完毕后,山东省将把对各类园区的管理转入日常动态指导、监督阶段。 来源:山东应急管理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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