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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禧临终前留下3条遗言,揭露了清朝灭亡的真正原因

 玥儿文史 2019-07-12

在古代历史上,有三个掌握实权的女性统治者,汉朝刘邦的皇后吕后、武周王朝的皇帝武则天以及晚清的实际统治者慈禧太后。

这三个人里面,吕后跟武则天在位期间,虽然有犯错,但她们任用贤能,减免赋税,有治国才能,为国家做出了贡献,推动了社会的发展跟进步,功大于过。而慈禧太后掌权期间,奢侈享受,迂腐守旧,有驭人之才而无治国之能,使得清朝国力渐渐衰微。老百姓生活困顿、朝廷无力抵御外敌,几乎都是由她一手造成的。而她临终前留下3条遗言,看似是为了江山社稷、黎民百姓着想,实际上却是反过来揭露了她的厚颜无耻,也揭露了清朝灭亡的真正原因。

第一条,立溥仪为皇帝,继承光绪大统。

光绪帝病入膏肓之时,由于没有留下子嗣,慈禧直接选了年仅3岁的溥仪为皇帝,理由是提前将大事安排妥当,以免日后国家无君,行事受阻。但当时光绪并没有死,皇帝健在便立新帝,而且新帝还只是一个三岁的幼童,这背后的意思十分明显。

当时的慈禧,身体状况也不太好,但她认为自己还能撑一段时间,并不会那么快死,为了能让光绪帝尽早死去,为了自己身体好了之后可以更方便、名正言顺的垂帘听政,便想出了立3岁的新帝这一招,用心良苦、手段之阴,实在是让人唾弃。

第二条,女子不可预闻国政,此与本朝家法相违,必须严加限制。

慈禧的这句话在古代是有一定的正确性的,但她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大概忘了她自己本身就是个女子,忘了她曾经是咸丰的妃子,同治的母亲,是慈安太后的姐妹,忘记了她掌控大清朝实权长达半个世纪的事实,忘记了她掌权后做的一系列害国害民的决策跟事情,严以律人宽以待己,更加显露出了她的丑恶嘴脸。

第三条,尤须严防,不得令太监擅权。明末之事,可为殷鉴!

明朝末年,宦官干政,朝廷秩序紊乱,成为明王朝灭亡的原因之一,慈禧的这第三条遗言,不许太监专权,确实也是正确的,是为国为民着想。

但是,清朝前两百年间,从未出现过太监专权的现象,反而是到了她掌权后,出现了红极一时、权势极大的安德海、李莲英等人,朝中重臣有时为了办一些事情还不得不求助于他们。太监是内宫之人,既不能为国家政事出谋划策,也不能领兵维稳边境,却比朝堂重臣更加有权有势,这种现象当真是荒唐。

不管是女子不可干政,还是太监不得专权,慈禧一样都没有做到,但临终前又重新订下规矩,表面上看是为了江山社稷着想,以求留下美名,实际上却揭露了她的厚颜无耻,也揭露了清王朝正是在她的不当统治下走向灭亡,不得不说是一个极大的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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