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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雄的本草考证

 阿里哥118 2019-07-13

周 刚 龚 千锋 徐 刚 

第一军医大学分校    江西中医学院

      天雄作为药材,最早收载《神农本草经》。关于天雄的基 原,有文献认为是形长而细的附子或为盐附子商品药材规格之一,广东、山东的炮制文献也将其收载于“附子”项下。另有文献认为天雄为毛茛科植物乌头Aconitum carm ichaeliD ebx.形长的块根,是川乌头和草乌头之形长者及附子、草乌头之形长而细者。

出现上述混乱的主要原因在于引述的文献不同而得出 不同的结论,故有必要从本草学的角度加以剖析、整理,搞清楚天雄的基原,以利于今后的研究与开发。

名称、产地及形态   天雄品名,最早出现于《准南子》卷十《缪训》,记有:物莫无所不用,天雄、乌喙,药 凶毒也,良医以活人 。

1. 1 《广雅》的解释

《本草图经》摘引《广雅云:“奚毒,附子也。一岁为侧子,二岁为乌喙,三岁为附子,四岁为乌头,五岁为天雄。”这是现存最早解释天雄基原的文献。可见,三国之前所用的天雄、乌头、附子来源于同种植物乌头。

乌头在当时未引种驯化,主要通过自然界传播的种子繁殖。现代研究表明,乌头种子春天播种萌发后,胚根在当年长成直根,是不能提供作为药材的;第二年春天,直根的顶端长出茎、叶,并从茎的基部侧面形成的粗短匍匐茎上产生侧生块根;第三年春天,直根枯朽,而从第二年生的块根顶芽形成地上部分,并产生新的侧生块根。当年秋、冬采第三年生的块根,则为附子,如不采摘,则在第四年春天生子,此时采子之母,则为乌头,而第二年生的块根在此时枯朽。参照《名医别录》:“天雄 ,生少室山谷,二月采根”,“乌头,长三寸以上者为天雄 。”可见,天雄与乌头同为两年生块根,而乌头为附子之母,一棵植株的养分要同时提供几个块根生长,很难长有三寸以上者,只有没生侧根的块根养分集中,才有可能达到三寸以上。所以 ,汉至魏晋所 用的天雄应为多年生 (三年以上 ) 野生乌头(草乌头)已丧失块根繁殖能力的两年生块根,在春天采用形长者入药,以少室(指今河南嵩山)为道地产区。

1.2 陶弘景的描述

《本草经集注》说:“今采用八月中旬。天雄似附子,细而长便是,长者乃至 三、四寸许。此与乌头、附子三种,本出建平,故谓之三建”。《新修本草》曰:“天雄、附子、乌头等,并以蜀道绵州 、龙州出者佳。陶以三物俱出建平故名之。非也,……乌头苗名堇,今讹堇为建,遂以建平释之。指出陶弘景将建平(今四川巫山县)作为道地产区纯属牵强附会,而认为绵州 (今四川绵阳市 )、龙州 (今四川平武县) 是天雄的道地产区。
     
李时珍指出陶弘景“不知乌头有二”,说明弘景时代还未形成稳定的川乌头药材。当时药用的乌头应以四川的草乌头为主。据现有文献,绵州、龙州两地从宋代至今一直是附子的栽培基地,之前未见大规模人工栽培的报道。可见,从魏晋至南北朝至隋唐,天雄的道地产区,采集时间及繁殖方式在逐渐发生变化,其来源应处于野生品与栽培品交替 的阶段。当时所用天雄应为绵州、龙州两地野生或栽培的草乌头的侧生块根,在八月中旬采用形长者入药。

1.3 《本草纲目》的解释

在天雄“释名”项下,时珍曰:“天雄乃种附子而生出或变出,其形长而不生子,故曰天雄。其长而尖者,谓之天雄,象形也。”时珍认为天雄是在栽培附子时产生的。

宋朝《本草图经》是现存首次记载关于附子及天雄人工栽培方法的文献,书中云:“乌头、天雄、附子、侧子今并出蜀土。然四品都是一种所产,其种出于龙州。
    
种之法 :冬至前 ……布种,……至次年八月后方成 。其苗高三、四尺 ,茎作四棱,叶如艾,花紫碧色,作穗,实小紫黑色,如桑椹。本只种附子一物,至成熟后有此四物……其长三、二寸者,为天雄,……元种者,母为乌头,其余大小者皆为附子”。

《本草纲目》附子“集解”项下也有“宋人杨天惠著附子记甚悉,今撮其要,读之可不辨而明矣。其说云“绵州乃故广汉地,领县八,惟彰明出附子。取种于龙安、龙州……十一月播种……九月采者乃佳。……其初种之小者为乌头,附乌头而旁生者为附子,……附而长者为天雄”的论述 。二者所取的“种”均来源于龙州(今四川平武县),而龙州一直是附子无性繁殖的种栽 (当年生块根)基地,二者描绘的植物形态与栽培采集时间都与今用的川乌头相同。

再根据宋代《宝庆本草折衷》始将野生品草乌头分立专条,可认为在唐宋年间,已成功从四川野生乌头中选育出人工栽培品种川乌头,并与今用的川乌头为同一种植物,同时宋人已利用块根繁殖方式大规模种植。由于块根繁殖与种子繁殖相比,不易产生变异,且生产周期短 ,故沿袭至今成为附子的主要栽培方式。可见,宋朝至今所用天雄应为绵州、龙州两地栽培的川乌头 Aconitum carm ichaeli Debx.,本为用来繁殖的块根丧失繁殖能力并单独长大的两年生块根或者形长的附子。

1.4 张锡纯的解释

《医学衷中参西录》中的附子、乌头、天雄解引:“种附子于地,其当年旁生者为附子,其原种之附子则成乌头矣。若种后不旁生附子,惟原种之本长大,若蒜之独头无瓣者,名谓天雄,为其力不旁,故其温补力更大而独能称雄也。今药房中所鬻之乌附子 ,其片大而且圆者即为天雄 ,而其黑色较寻常附子稍重 ,盖因其力大而色亦稍变也。此与宋代《本草别说》:“天雄者,始种乌头而不生诸附子、侧子之类,经年独生长大者是也”的说法相同。清代《本草求真》 有“天雄细长,独颗无附,其身大于附子,其尖向下”的记载。可见,从宋至今,另有些中医认为天雄是川乌头丧失繁殖能力的两年生块根,不包含附子。

性昧与功能主治     

《神农本草经》曰:味辛,温,主大风、寒湿痹、历、节痛、拘挛缓急,破积聚、邪气、金创,强筋骨,轻身健行… 。  

《名医别录》云 :味甘,大温,有大毒,疗头面风去来疼痛、心腹结聚、关节重、不能行走,除骨间痛,长阴气,强志,令人武勇力作不倦引。

《证类本草》有:准南子云,天雄雄鸡志气益;药性论云,天雄,君,忌豉汁,大热,有大毒,干姜制,用之能治风痰、冷痹、软脚、毒风,能止气喘促急,杀禽虫毒;日华子云,治一切风,一切气,助阳道,暖水脏,补腰膝,益精,调血脉,四肢不遂。清朝黄宫绣认为天雄能补下焦命门阳虚。

我国大陆2O世纪 6O 年代后基本没有天雄商品和饮片规格,但港澳、东南亚地区仍习惯沿用炮天雄入方治疗元阳素 虚、肾亏阳虚证患者 。
    
有文献考证 :在本草著作诞生之前,三者都称为堇,《国语》有“置鸩于酒,置堇于肉”的记载。根据《五十二病方》收有乌喙及《准南子》收有乌喙、天雄,武威汉墓发掘出土的简牍上收有附子、乌喙、天雄,可推断直至秦汉年间始有三者区别。
   
《神农本草经》与《名医别录中,天雄与乌头、附子在功能主治上的区别有“强筋骨,轻身健行,强志,令人武勇力作不倦”。

《伤寒论》及《金 匮要略》:回阳救逆、散寒除湿选用附子,驱寒止痛、温经活血选用乌头,补阳摄阴、益精强骨选用天雄。

《图经》中收有现存最早的药物图谱 ,但绘图极为粗糙,很难看出天难与附子的区别。《本草纲目》的附图说明天雄在规格上比附子长,且旁边不生长侧根。

张锡纯则认为附子与乌头为母子关系,无子的二年生块根则名谓天雄,且温补功能强于附子、乌头。

结论
     
综上所述,从汉朝至今,天雄的来源有三:

一 为汉魏晋所用的多年生 (三年以上) 野生乌头,丧失块根繁殖能力后的两年生块根;

二 为种植的川乌头块根,因丧失繁殖能力单独长大的两年生块根;

三为川乌头当年生形长的侧生块根, 即形的附子。

笔者认为天雄取名于秦汉,应有别于附子。所以,天雄的基原为:毛茛科的乌头 Aconitum carm ichaeli Debx.栽培品以及由生长三年以上的块根,丧失繁殖能力后,经两年长成长形块根的野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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