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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婚姻法规定:离婚后这四种东西归妻子,想留都留不了

 自强不息在等你 2019-07-14

如今社会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离婚甚至已经成为了一种时代的“潮流”,离婚率大大增加。而离婚就会涉及到很多问题,比如孩子归属和财产的分割,今天

我们要说的就是离婚后有四种东西必须归女方所有。

1:女方婚前财产

如今男女面前,人人平等,女性也有了自己的生活方式,自己独立的生活能力,在婚前多多少少会攒一点积蓄,就是为了防止万一派上用场,不管这个钱是怎么来的,只要是在结婚前拥有的,那就是属于女方婚前的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这个一定要分辨清楚,别到时候自己吃了亏。

2:女方工伤赔偿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而这次说的女方工伤赔偿,指的是女方在外出工

作受到伤害时赔偿的钱财该属于女方个人所得,如果出现男方照顾女方,那么这个钱也不可能给男方分的,因为在夫妻之间照顾是对方的责任,是义务,而不是钱财,如果钱可以解决的话为什么我们不找个更好一点的护工呢?所以,小编在这里重申一边,在婚姻进行时,如果女方在工作中受到了伤害出现了意外事故,或者出现车祸等赔偿的所有赔偿款,也一并归女方个人所有。

3:遗产

遗产是父母给孩子遗留下来的财产,这些只是符合父母在遗书中对照自己亲属的财产部分来划分遗产,这个我们谁都不用想,肯定是属于个人财产,夫妻之间在这上面没有争夺的权益,因为这个东西本不属于对方,所以,别在这上面打主意。

4:女方个人物品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人物品,就算是男方在夫妻之间给女方买下名牌包包、手表之类高价的首饰,这些东西只要是赠与对方就是属于个人物品,在离婚的时候也不会出现夫妻财产这么一说,其次,还有女方在结婚的时候女方父母送的嫁妆以及彩礼花不完的钱给女儿带回去的,都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因此,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其性质的情况下,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一方的婚前财产”,应解释为包括“女方的嫁妆”在内,而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综合上述,新规定中不光提到了财产分割问题,而且就女方户口问题也是做出了明确表示,第一种就是女方离婚后户口保持不变,只是户口上出现离婚字样。第二种就是可以迁回娘家,第三种就是如果女方有属于自己的房产,就可以独立把户口迁出来。欢迎大家关注我,查看更多婚姻类文章。你的任何一次点赞或哪怕只言片语的留言评论,都是我继续前行,为大家服务的动力。愿天下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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