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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乡村任教25周年教师满足条件可直评一级或高级,直接聘任

 anzhuor3598 2019-07-16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职称申报评审时间。河北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有关精神,对于任教年限较长的乡村教师,实行职称评审、聘用倾斜政策。对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用到与其现有职称相对应的岗位;对符合职称申报评审标准条件,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任现职以来获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高级教师职称评审,评审通过的聘用到相对应的岗位;对符合职称申报评审标准条件,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一级教师职称评审,评审通过的聘用到相对应的岗位。

有多少教师在无评职指标的窘境下毫无办法,被动地继续工作。此政策一出台,十分有利于乡村老教师,也有利于未评级教师继续工作在乡村一线。要知道河北岗位设置一般是高级25%、中级50%、初级25%,也就是说有四分之三的教师不是高级岗位,有一半的老师最终要在一级岗位上,但乡村教师可不受限制,可以100%聘为高级岗位,挣到高级岗位的工资。

当然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教师要符合高级评审条件,比如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学、职业中学教师,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称号,且教育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获市级以上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1次以上;

(二)在农村学校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中学、职业中学教师,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后,获得县级以上荣誉称号,且教育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获县级以上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1次以上;

(五)小学、幼儿园教师,获市级以上专业奖励或荣誉称号,并获县级以上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1次以上。县以下(不含县、区)农村乡(镇)小学、幼儿园教师,获得县级以上专业奖励或荣誉称号,并获县级以上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1次以上。在村小学和教学点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教师,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后,获中心校(学区)奖励,并承担中心校(学区)示范课或观摩课1次以上。

论文、论著条件

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教师,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以上,并提交本人教学案例1篇,或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并提交本人教学案例1篇,或提交县级以上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教案1篇以上(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书面证明),并提交本人教学案例1篇。

这两个条件会限制很多乡村教师。比如以前小学最高是小学高级教师,没有中高一说。所以说老教师老实厚道的就不爱争名夺利了,现在有政策了,但没优质课证书,更没荣誉证书。这就是说他们要继续奋斗,继续努力,去获得那些证书。

今年河北职称申报评审还有一个变化,那就是继续教育不能与职称评审硬性挂钩,不能把继续教育作为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这对乡村教师也是个好消息。

河北乡村任教25周年教师满足条件可直评一级或高级,直接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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