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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合作社,村民土地入股、二次分红

 吾道有涯 2019-07-16

湖南临澧县停弦渡镇福船村充分发挥党支部在乡村振兴中的引领作用,通过 “党支部+合作社”模式,走“支部领办、土地入股、抱团经营、二次分红”的路子,带领村民勤劳致富。

一条平坦的水泥路,环绕着田野蜿蜒向前。山脚下连片的黄桃地里,村民正忙着除草、松土。棵棵黄桃树绿意盎然,摇曳生姿,如同一座“绿色银行”。

近年来,农村的年轻人大多外出务工,土地栽种管理面临难题。如何带领群众走出一条致富路,福船村采取“党支部+合作社”模式,在维护土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的前提下,组建“福船村农民土地入股经营合作社”,引导村民将自家的土地统一流转到合作社,让资源变为资产,资金变股金,村民变为了股东。合作社再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经营。

村党总支书记 方业驰:党支部+合作社,并非二者简单的相加,而是将党组织的政治优势与合作社的产业优势结合起来,这样助推乡村振兴更有利。

合作社组建当初,村干部、党员和组长率先带头将土地流转,村委会还果断将村集体积累的200多万元“家底”拿出了一半,作为合作社前期启动资金,让合作社挂牌运行起来,村民也因此吃下了“定心丸”。目前,该村乡村振兴示范片选在在地理位置相对优越的四组和五组进行先行先试。

村第一党支部党员 文良红:村民用田地入股,入股后有保底的收入,还有分红,今后再也不担心田土抛荒了。

合作社推行的“二次分红”模式,让村民利益更有保障。土地入股的村民,头三年每年每亩田土保证300元的分红,林地每年每亩保证100元的分红。从第四年开始,每三年进行2次分红,除了每年固定的田土分红外,经营性收入按政策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后,年利润的35%分给土地股民,50%分给资金股民,15%留给合作社作为农业科研经费,形成村集体、村民、企业按股共享发展红利的多赢模式进行运营。

在这种利益共享机制下,党支部和村民拧成了一股绳,村集体和村民真正变成了利益共同体。随即,“福船高新特色农业产业示范园”精彩亮相,其定位是,既是产业园,也是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全域旅游的景点。

目前示范园已种植了100亩特早熟早春梨、黄桃等特色水果。今年下半年,还将引进红美人柑橘进行套种,引进羊肚菌、金葵花等新特品种农产品进行试种,分块打造水果种植区、蔬菜种植区、花卉种植区,推行稻虾混养,提高土地综合生产效益。

打造示范园,就是以此为龙头,带动全村的三变改革,通过三变改革,要实现农民增收有更大的空间,村级集体不断的壮大,贫困户脱贫以后不再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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