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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稀老人闹离婚,家事法官三问得结论

 贾律师 2019-07-16

近日,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原、被告均是白发苍苍年近八十的老人,俩人虽是半路夫妻,但已共同生活了十五年。多年的感情为何让张大爷一纸诉状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呢?家事法官带着疑问开始了案件的调解。

“一问”

两位老人是怄气还是真想离婚?

承办法官朱晓辉拿到案卷后,第一时间与张大爷和李大娘取得联系,了解到双方均系再婚,再婚前双方均有两名子女且已成年。婚后双方经常争吵,多次闹离婚,但都在子女的劝说下和好。感情基础不稳固。

张大爷表示自两年前李大娘手臂受伤后,性格就变得异常古怪,无故发脾气,确实无法再继续生活。李大娘称也想离婚,这段婚姻让她离开儿子来到天津,但是随着年龄的增大,她越来越想念东北老家的儿孙,尤其是看到张大爷的女儿时常陪伴张大爷。 

“二问”

15年的感情是否有和好的可能?

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法官考虑双方年事已高,再婚后双方共同生活已十五年具有一定感情基础,因此希望通过调解使双方继续生活、相互扶持、共度晚年。于是朱晓辉将两位老人约至法院进行调解,但是俩人之间的矛盾似乎比法官想象的更大,都表示想法院判决离婚,不愿意调解。

面对两位老人消极的调解态度,朱法官决定变更为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别与两位沟通,了解双方真实想法,并从感情、亲情、法理等不同角度有针对地做两位老人的工作。

风风雨雨十五年,希望双方珍惜这段夫妻缘分,互谅互让,共度余生。

同时也希望双方考虑周全,离婚后马上遇到的就是养老问题。

但是双方均表示离婚是双方深思熟虑的结果。

李大娘

行李都已经打包好,选择到法院离婚,是希望能彻底把这个事解决。

张大爷

法官,我知道你调解也是为我们好,但是我们都是半截身子入土的人,要还能继续生活,我们也不会来法院离婚。

“三问”

古稀老人离婚后养老怎么办?

看到老人坚决的态度,朱法官考虑再三决定再与双方子女联系,听取双方子女的意见,希望双方子女能给两位老人做和好工作。出乎意料,双方子女都表示尊重俩人意见,并且愿意承担各自父母今后养老责任。

张大爷的女儿

俩人年纪大了,经不起年轻时候的折腾了,我父亲身体一天不如一天,我看着也心疼。如果非将俩人绑在一起别扭地生活,不如让和平分开,各自安度晚年。

李大娘的儿子在电话中说道

离婚这个事情我母亲是跟我商量过的,我尊重我母亲的想法,要真离婚了,我就开车去天津接她,以后我养她。

经综合考量,最后法官出具了调解书,解除婚姻关系。

法官寄语

“少时夫妻老来伴”,在年轻的感情逐渐淡去之时,老年夫妻间感情更多的是对一份承诺的信守和由此演变而来的符合公序良俗的家庭责任和社会担当。老年婚姻关系的解除,不能简单等同于一般离婚案件,近年来老年离婚案件数量逐渐增多,其产生的影响牵涉至子女、甚至孙子女在内的多个家庭,天津津南法院不断创新家事审判新思路,谨慎对待老年离婚案件,在能和好的前提下,尽量帮助双方修复感情,使俩人重归于好,相互陪伴。

但如果双方都不愿意继续这段婚姻,我们也应该尊重双方,尽量不激化双方矛盾,和平解决纠纷,努力还双方一个愉悦、幸福的晚年生活。在养老问题上,应尽量与双方子女沟通,妥善解决老人赡养问题,不要让离婚后的老人成为“空巢”老人。

作者:邓琼 | 图片来源网络 | 编辑:冼小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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