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软暴力讨债第一案'宣判 6名被告人获刑 手机凤凰网 2013-12-19 16:56 原标题:浙江'软暴力讨债第一案'宣判 6名被告人获刑 正义网舟山12月19日电(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周剑)一伙无业游民插手经济纠纷,采取跟踪、守候、拉横幅等软暴力方式强行讨债、索赔。昨天,经浙江省舟山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舟山市中级法院审理后一审判处被告人李奇犯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判处无期徒刑,王东祁等5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被判二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据悉,这是浙江省首例因软暴力讨债而被判刑的刑事案件。 经法院审理查明,王东祁等6人均系外地无业人员,其中4人均有刑事犯罪被判刑的前科,暂租在舟山市定海区一公寓内,以帮人讨债非法牟利为生。去年7月,王东祁受丁某委托向王某讨债,王东祁伙同李奇、彭志勇、刘理刚、周余涛采用经常到王某公司讨债、长期霸占公司客房等手段向王某讨得欠款人民币75万元,并将王某的1辆丰田轿车折价人民币15万元作为利息长期占用,并致使王某因不堪骚扰而将公司客房退租。 同年8月下旬,王东祁受宫某委托向赵某讨债,又伙同彭志勇、刘理刚等人分批守候在赵某前妻家附近约一星期,致使对方因恐惧、不堪骚扰而多次报警,并在宾馆租住多日。 同年10月,王东祁又受张某委托向陈某讨债,即伙同彭志勇在普陀区一家大酒店门口向陈某讨债,陈某称金塘有人欠他钱。王东祁就又纠集李奇、周忠举、刘理刚、周余涛,将陈某带到金塘包某处要债,后因包某无钱归还,陈某被迫报警,双方商定次日由陈某朋友邵某担保归还人民币10万元。王东祁指使刘理刚、周余涛一直跟随陈某。次日,刘理刚、周余涛等人将陈某带到邵某家中,迫使邵某出具归还人民币10万元的担保协议。 王东祁一伙不仅在舟山当地非法帮人讨债,而且还到外地帮人讨债。 去年9月10日,王东祁受沈某委托,帮助对方解决与北京一家技术公司经济纠纷。王东祁在北京组织闲散人员以拉横幅、穿广告衫的手段向该公司施加压力,没有结果后,又伙同周忠举、彭志勇、刘理刚到该公司门口,继续采用拉横幅、穿广告衫的手段迫使该公司与他谈判。 几天后,王东祁又受丁某委托,解决他与宁波余姚一家4S店纠纷。王东祁带着周忠举、刘理刚到4S店欲取回丁某波被扣留的汽车,没能成功。王东祁再次伙同周忠举、彭志勇、刘理刚、周余涛等人到该店内强行拖车,后与店内员工在店门口发生冲突,导致4S店无法正常营业。 软暴力演变为惨剧。去年11月13日傍晚,王东祁接到丁某要求帮忙讨债的电话后,带上李奇等5人到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一棋牌室向他人讨债。期间,李奇被人用瓶子砸破头部,认为是被李某所砸,便拿出随身携带的匕首捅在李某的左大腿处。李奇等人逃离现场,李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 此外,法院审理查明,去年4月20日李奇还参与了江西省萍乡市火车站附近的一起聚众斗殴。这起斗殴造成一人死亡,李奇砍了对方汽车1刀后驾车逃离现场。 法院审理认为李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两罪并罚,判处李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东祁、周忠举、彭志勇、刘理刚、周余涛的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王东祁有期徒刑二年;周忠举、彭志勇、刘理刚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周余涛有期徒刑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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