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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及标准

 w我的工程 2019-07-17

为保证项目的人防工程正常、顺利的验收,根据该项目现场的实际状况,并综合考虑到规范的要求,人防地下室的各参建施工单位,施工时请注意以下注意事项:

一、建筑、结构专业:

1、人防平时平面图仅为人防地下室平时建成后使用示意图,主要尺寸标注在人防战时平面图中。

2、建筑剖面图重点强调的是建筑完成面与结构面标高的不同,因人防门扇尺寸大于人防门洞尺寸,若采用有门槛的人防门,要求人防门前尺寸严格按图施工,以保证装好门扇后人防门能正常开启。一般洞小于2m的单扇门门前门槛应高出建筑面150mm;门洞大于2m的双扇门门前门槛应该高出建筑面200mm;

3、人防战时风机房、水泵间、配电室、滤毒室、防毒通道、密闭通道、战时电站等设备用房的墙面及地面应按平时墙面做法要求施工,确保表面平整光滑;地坪排水坡度应向防爆地漏处找坡。

4、人防地下室顶板装修时,严禁使用水泥砂浆抹面,只能扫白灰水或喷无机干粉涂料。

5、做好人防地下室防水、防漏措施。

6、供平时通风用的集气室应按图要求装好气密门,不能因为在墙上接风管而取消气密门。

7、顶板上覆土厚度若有增加应及时通知人防设计单位重新复核;

8、人防地下室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平时使用功能或增设平时功能房间,若因使用要求确实需要增设,应提前与人防设计院沟通,并向市人防办提出书面申请,经人防办同意后由设计院给予修改。

9、人防地下室人防剪力墙、顶板部分严禁后期凿洞,若因使用要求确实需要增设,应提前与人防设计院沟通,并向市人防办提出书面申请,经人防办同意后由设计院给予修改。

10、人防战时出入口的楼梯扶手及照明设施应按图纸要求平时安装到位,

11、平时不用的战时出入口应按图纸要求,并做好相关的防水、防漏措施;

二、通风专业:

1、要求人防防护单元内平战时的进、排风自成系统,不许有风管穿越人防混凝土墙。

三、给排水、电气专业:

(一)给排水专业:

1、当给排水、消防管从人防区外穿越入人防地下室内时,在人防地下室内侧靠近墙边处200mm内加抗力大于1MP的闸阀。

2、当给排水、消防管穿过人防地下室防护单元之间的隔墙时,要求在隔墙两侧距墙边200m处均加设抗力大于1MP的闸阀。

3、排污管等与人防地下室无关管道不得穿越人防地下室内。人防区内往区外排水管要在穿防护墙内侧加设抗力大于1MP的闸阀。

4、穿越人防区的给排水、消防管闸阀的安装,应距墙位置不大于200㎜且垂直于墙面安装,并确保阀芯材质为铜或不锈钢,不允许用防爆波闸阀;

5、人防区内的染毒集水井、排水沟的积水及杂物清理到位,盖板平时应安装到位;

(二)电气专业:

1、不允许电缆桥架直接穿越人防混凝土墙,应按人防专业图纸预留套管将电缆从套管中穿出后两边再接桥架。

2、平时已砌筑好战时供人防使用的房间及通道应安装平时照明。

3、安装于人防区内的灯具,不得直接安装于顶板,必须采用金属吊链安装。若平时确实不能满足此条件,临战应加装防掉落保护罩。

4、人防战时防爆波电缆井、油管井平时应施工到位,井内的预埋套管平时应按施工图纸预埋到位,且井内平时应做好钢爬梯,并做好防水措施;

5、人防防空警报房设置在楼顶屋面位置,警报室房间及房间内的配电箱及照明设施平时应按图纸要求安装到位,并在配电箱旁预留2条DN50的钢套管,以方便防空警报器的安装;

6、平时使用的水、电管线一般不能穿越人防地下室剪力墙、顶板,如确实需要时,应提前与人防设计院沟通并确认后,并按人防图纸设计要求施工,并确保一电缆一套管;

7、地下室的人防设备用房不得用做临时仓库;

(三)人防工程竣工条件要求:

1、人防工程内的设备房、公共区、风井的墙面、顶板、地面施工全部完成,并验收完成;

2、地下室人防区内的平战时水电、消防设备安装完成,并验收完成;

3、地下室内人防设备房、公共区、风井的积水、杂物清理完成;

4、地下室人防区、设备房的照明设施全部安装到位并通电调试完成;

5、人防设备全部按要求安装、调试完成;

6、人防竣工资料、竣工图收集、整理、编制完成,并达到送审条件;

7、人防战时防爆波电缆井、油管井、楼顶屋面防空警报房及相关设施,平时应按人防图纸要求施工到位;

8、完成人防工程的竣工预验收、问题整改工作,并复查合格;

三、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编制要求:

根据人防竣工验收资料备案要求,人防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由人防设备安装公司负责编制及整理,各参建单位负责配合提供竣工备查案所需资料,具体资料如下:

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2. 防空地下室施工图审查意见书:

(1)人防地下室设计要点;(复印件)

(2)人防地下室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复印件)

(3)人防地下室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3、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 (复印件)

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三份);

5、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原件三份)

6、建筑结构与防护部分:

(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原件一份)

(2)建筑结构部分:

a、地下室人防区部分的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测资料;

b、地基与基础部分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c、主体结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原件一份)

7、平时给排水安装工程: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原件一份)

8、平时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原件一份)

9、防火设备部分: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原件一份)

10、人防竣工备案图纸

11、人防地下室平战功能转换方案(由人防设计单位编写三份原件);

12、人民防空工程平战转换手册(由人防设计单位编写三份原件)

四、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是验收人防战时使用功能,建设单位向市防办报人防工程报验收前,首先要保证主体验收合格、消防通道验收合格,人防工程施工全部完成,人防竣工验收资料、竣工图编制全部完成→并经监理、建设单位验收合格→由建设单位通知确定预验收的时间→人防竣工预验收当天,建设单位、人防设计院、监理、总包、消防、人防设备施工单位参加→预验收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到位,经复验收合格后→及时上报监理、建设单位组织人防竣工预验收复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向市人防办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包括:人防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计划、预验收记录、建设单位报验收联系人员电话、人防工程平战转换手册、人防工程平战转换方案及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提交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经人防竣工备案资料审查合格后,市人防办确定验收时间后,由建设单位通知各参建单位(人防设计院、建设单位、监理、土建、消防、人防设备、物业单位)做好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负责组织该人防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市人防办监督验收→现场验收合格、备案文件齐全由市人防办签发竣工验收备案证。(详见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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