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四部门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借款人年龄可放宽到65周岁

 小天使_ag 2019-07-17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充分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小额信贷资金需求,款人年龄上限可放宽到65周岁。

  《通知》从坚持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切实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信贷资金需求、稳妥办理续和展期、妥善应对还款高峰期、进一步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分类处置未直接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的扶贫小额信贷、强化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规范健康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具体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了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总体要求。必须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即一手抓精准投放,能贷尽贷;一手抓规范完善管理,防范化解风险。

  二是重申了扶贫小额信贷的政策要点。坚持“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的政策要点。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对象应包含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借款人年龄上限可放宽到65周岁。扶贫小额信贷及续贷、展期在脱贫攻坚期内各项政策保持不变。

  三是强调了扶贫小额信贷用途。要充分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小额信贷资金需求。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不能用于非生产性支出,继续禁止将新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政府融资平台或其他组织使用。

  四是提出了防范化解风险的政策措施。明确了办理扶贫小额信贷续贷、展期的条件和期限。要求稳妥处置逾期贷款,妥善应对还款高峰期。要求进一步完善风险补偿机制,科学合理确定风险补偿金规模,明确风险补偿启动条件及程序。对已发放的、未直接用于贫困户发展生产的扶贫小额信贷,要加强监管,建立台账,分类处置。

  五是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将扶贫小额信贷质量、逾期贷款处置等情况纳入地方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年度考核内容,定期通报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各地规范健康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加大交流推广力度。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通知》贯彻落实工作,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