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受害人如不起诉,为什么不能由公安介入,检察院公诉?

 有线光网宽带 2019-07-18

个人观点。其实问题中有几个观点描述存在错误点,这与一般人不了解诉讼程序有关,下面就问题提及的我分几点说一下:

下面我用一个工作中遇到的案例来跟你们解释一下,有些案件叫“自诉案件”,就是我们所说的:“不告不理”,这里的不告指的是受害人不告,不理指的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不受理。类拟的案件比如重婚罪等。

2017年,王磊让他的朋友张良帮他找个能兑换银行承兑汇票的公司,随后张良托朋友找了一家公司,王磊通过张良将承兑汇票转到这家公司,随后张良将自己的银行卡发给他朋友,兑换承兑汇票的公司将钱转给了张良,张良一直不愿意将钱给王磊,并托词说是公司财物问题,钱要过段时间才能汇过来。随后王磊前往公安机关报案,公安初步调查,发现张良行为是侵占,随后告知王磊去法院起诉,就在王磊准备去法院起诉时候,张良将钱退给了王磊,王磊认为钱追回了,就不必去人民法院告了,所以此事便告一段落,公安、检察院、法院都没有再找过张良。

上述案例中,嫌疑人张良的行为涉嫌“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规定,侵占罪数额达6万元可立案侦查,但侵占属于自诉案件,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受害人王磊需要前往人民法院报警,人民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查。但张良将钱退给王磊了,受害人王磊自认为不需要追究张良的侵占行为的法律责任,所以他不去法院起诉,所以法院也就不必去调查。当然即使王磊去人民法院告张良的侵占行为,在王磊告诉期间,张良将钱退还,王磊也是可以撤诉请求的,但在公诉案件,比如盗窃,嫌疑人将偷来的财物退还受害人,受害人却无权撤诉,案件依旧需要起诉,嫌疑人依旧会被判刑。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受害人如果去法院打民事官司、自诉案件可以叫:起诉或是告诉,但是对于公诉案件,受害人无权起诉嫌疑人刑事责任。

在自诉案件中,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是不会插手调查的,更不会进行公诉。说到公诉仅指刑事公诉案件,即公安机关进行侦查,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充当公诉人起诉嫌疑人。

总结一下,对于受害人认为自身的权益受到侵害,首先要了解是由哪个部门管辖,当然很多人不懂法,又不想请律师,那么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去当地派出所进行询问,如果派出所受理案件,那么就是公安机关管辖,如派出所不受理,说要你去法院起诉,那么就归法院管辖,你就得去法院,事先也不必请律师花费不必要的钱财。当然,我在工作中,遇到当事人所说事件比较麻烦的情况,我一般会建议去寻找律师进行专业的了解,如是比较简单,我也会告知他要怎么去做从而维护自身的权益。

(个人观点,关注@月球贼亮,了解更多案件知识。)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