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太守 战国至秦朝称郡守,汉景帝时期改太守,为一郡的行政最高长官,除治民、进贤、决讼、检奸外,还可以自行任免所属掾史。至隋初存州废郡,以州刺史代郡守之任,此后太守不再是正式官名。秦分三十六郡,比县大。相当于现在的省辖市市长。 2刺史 汉武帝分全国为十三州,刺史掌管一州军政大权。孝成帝时期刺史改称州牧,职权进一步扩大,由监察官变为地方军事行政长官。相当于省(市)长兼省(市)军(分)区司令员。 3京兆尹 三辅(治理京畿地区的三位官员,即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之一,西汉京畿地方行政长官。相当于北京市市长。 4太尉 秦至汉均有设置,为全国军政首脑。相当于国防部长。 5越骑校尉 汉武帝时设置,禁军长官。相当于卫戍区司令员。 6廷尉 秦汉至北齐主管司法的最高官吏,执掌法律、主审要案的大臣。相当于最高法院院长。 7吏部尚书 掌管全国文武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封勋等事务,是吏部的最高长官,为中央六部尚书之首。唐宋是正三品,明代是正二品,清代为从一品。通常称为天官、冢宰、太宰。相当于人事部长。 8光禄大夫 皇帝身边顾问之臣。相当于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 9中书令 掌管皇帝命令发布。司马迁中年以后担任中书令,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中书令。相当于“两办”秘书长。 10尚书令 参议大政,综管政务,百官之长。相当行政院长。 11车骑大将军 将军中地位较高者,地位尊崇,多加重臣。相当于元帅军衎。 12行军总管。 统领军队出征的主将。相当于前沿总指挥。 13都察院御史。 古代最高监察机构。相当于监察部长。 14知府。 地方行政长官,总管州、县事务。掌一府之政令,总领各属县,凡宣布国家政令、治理百姓,审决讼案,稽察奸宄,考核属吏,征收赋税等一切政务皆为其职责。相当于市长(不包括县级市)、市委书记。 15知州。 明、清以知州为正式官名,为各州行政长官。直隶州知州地位与知府平行,散州知州地位相当于知县。相当于地级市(县级市)市长、市委书记。 16知县。 地方行政长官。相当于县长、县委书记。 17通判。 在州府的长官下掌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项,对州府的长官有监察的责任。相当于地级市副市长。 18兵马指挥。 明清兵马司主官。相当于北京市公安局局长。 19推官。 掌刑名,赞计典。相当于最高法院政策司处长。 20都事。 掌出纳文移。国防部、监察部等部委内设机构局长。 21给事中。 皇帝禁中寄禄官。相当于元首生活或政治秘书。 22经历。 部委所属机构主官。相当于部委二级机构负责人。 23行人。 供差遣出使。相当于外交部工作人员。 24典宝。 协司宝掌玉玺。相当于两办负责印章的副处级干部。 25县丞。 协助县令治理一县之事。相当于副县长。 26主薄。 掌钱粮、户籍。相当于粮食局长或户籍局长。 27检校 代理官职,非正式官衔。秘书级。 28教授。 古时设置在地方官学中的学官,府掌训导考核学生。相当于省教育厅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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