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参加了【人生百味】有奖征文活动
一、当时年少春衫薄 我有一个朋友,我喜欢叫他小孟。小孟的家乡在汉中,就是那座号称秦巴明珠、汉江之畔的小城,这个故事也是从那座小城开始的,沿着汉江的流水,辗转了几个春秋。 2008年,汉江中学,深秋,黄昏,黄叶随风相互追逐,天边的夕阳落下最后一缕余辉,染红云霞一片。街角,一群刚放学的初中生聚在一起,玩着各种各样的小游戏,笑声不绝,小孟也是其中的一人,深秋萧索的凉风、落叶,丝毫不影响少年人风发的意气。 那一年,小孟13岁,汉江中学初一八班。 13岁是一个很美好的年纪,少年风流,意气风发,对这个世界充满了最纯真的渴望与幻想,很多故事也都是从这个年纪开始的,而且大多数的故事,都跟情窦初开有关。 小孟一直都是个老师眼中的坏学生,抽烟、喝酒、打架、收小弟,让学校的老师伤透了脑筋,有段时间甚至怀疑起自己教书育人的能力。但是对于那些正处于青春叛逆期的男生女生来说,小孟却是他们所崇拜的偶像,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的道理,在那个时候的小孟身上展现的淋漓尽致。情窦初开的少女,风流潇洒的少年,当爱情来临的时候,女生往往表现得更加勇敢,可惜小孟是弱水三千呼啸而来却自坚如磐石屹立河中央,宛如一道分水岭,可能这就是所谓的钢铁直男吧。 二、遇见你是最美的意外 再一次听到范逸臣的这首《国境之南》是通过学校的广播,破旧的喇叭,年久的音响,浪花与思念的旋律回响在校园的各个角落。 教室里很安静,所有人都沉浸在这略带悲伤的旋律中,海很蓝,星光灿烂,我仍空着我的臂弯,天很宽,在我独自唱歌的夜晚,请原谅我的爱,诉说的太缓慢。当阳光再次回到那飘着雨的国境之南,我会试着把那一年的故事,再接下去说完。 不知道阳光有没有再次回到那个飘着雨的国境之南,也不知道范逸臣有没有试着把那一年的故事给那个女孩讲完。 不由得再次想起那句话,浮世万千,吾爱有三,日、月与卿,日为朝,月为暮,卿为朝朝暮暮。这座小城的日光很暖,夜光很美,日月均无恙,唯不见卿,人在他乡。 一别三年,不知身在何方,近来可好? 初见你时,正是懵懂年少,你一身白裙,同学们台下鼓掌欢迎着新同学,那天的夕阳很暖,穿过窗台落在你的脸上,很美。 那一刻,小孟彷佛徐志摩在世,低语喃喃。恰似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年少时的少男少女,表达喜欢的方式总是很奇怪,越是喜欢,越是表现得不在乎。作为班里头号坏学生,小孟总是带头捉弄新同学,把课本藏起来、往书包里放假蛇、在文具盒里藏死蟑螂......每每看到新同学被吓得花容失色、泫然欲泣,小孟总是笑得最大声的那个。 我喜欢的女孩,除了我,没人可以欺负她!小孟一直觉得自己这句话说得很霸气,虎躯一震,霸气外漏,嗯,有点意淫了。英雄救美,很古老的桥段。柔弱的女生被坏孩子欺负,作为男主角的小孟自然时挺身而出,英勇救美,按照剧情的发展,这个时候女生就该说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小女子当以身相许。故事的发展也确实是这样的。每个女孩子都会有公主梦,梦里会有英勇的骑士,披荆斩棘斗恶龙,然后脚踏七彩祥云迎娶公主归家。 一对情窦初开的男女,像那干柴烈火,一经绽放,便炽热不可言。 青春总是伴随着各种各样的意外,一场轰轰烈烈的中考后,两人天各一方,再见已隔数年。不知再见时,还是否如旧。 三、时光终究让我们变得陌生 小孟说,我越来越不喜欢这个世界,这个世界对我们都太不温柔,人们把深情的人叫做癞皮狗。 若我遇见你,时隔经年,我该以何贺你,以眼泪?以沉默? 谁也没有想到,再相见时,会是那样一种结局。 那年年关,刚结束一学期课业,匆匆返家,许久不见的朋友,欢聚一堂,也就是那天,两人再次相遇,竟是时隔四年。 那天她喝了很多酒,说了很多话,小孟也才知道,这么多年过去了,她有过新的男朋友,两人刚分手。回忆如潮水般涌来,两人在一起时的点点滴滴,很近,又彷佛很遥远。 聚会之后,两个人都想把当时那个没写完的故事再接着讲下去,于是又重新走到了一起。 有时候,爱情就像写作文一样,有了很好的开篇,却不一定能写出一篇优美的作文。 那个女孩曾经教会了小孟何为初恋,然后又教会了他何为备胎,何为癞皮狗。 书上总说,距离产生美,但很多时候,距离产生的只有距离。四年未再见,两个人都变了很多,那四年的时光,始终如一道天堑,隔断从前现在,想一如昨日,太难。 后来,小孟也有了新的感情,也快要结婚了,以前的那些故事,也不再那么难以忘怀。 感情这事,不负彼此就好,想要不负此生,太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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