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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尺回归课堂? 教育部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引热议|海南|老师|教师

 木香草堂 2019-07-18

三味书屋的寿镜吾老先生有一条戒尺,但是不常用,也有罚跪的规则,但也不常用。这是鲁迅在《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的童年记忆。离现代教育越来越远的“戒尺”近日回归大众视野,成为热议话题。教育部日前明确,将按照日前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相关规定引发广大家长、老师及各界关注。

海南省教育厅表示,海南会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推进相关工作。记者采访发现,各界支持“将戒尺还给老师”,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细化相关规定,明确管教权的边界和限度。如何一方面赋予教师惩戒权,又避免教师过度惩罚,成为各界热议的话题。

南国都市报记者 黄婷 王康景 实习生 梁诗悦

回应

老师:你敢给,我可不敢接!

在传统印象中,教师的形象和戒尺密不可分。然而,当有声音鼓励“将戒尺还给老师”,呼吁教师的管教权时,老师们却纷纷表示:你敢给,我可不敢接!

澄迈某中学的李老师称,“学生犯了错,我们当老师的现在真的不敢管。”李老师表示,她刚当老师时责任心很强,对于不认真学习的孩子会进行批评或罚抄作业。不料,她的行为不被学生认可,反而经常被学生抱怨。有的家长甚至也不支持她对学生的批评和处罚。后来,对于不认真学习的学生,她只是稍微提醒下。“如今,孩子是家长的掌上明珠,老师稍微批评教育几句,有些家长就不能接受,更别说打骂学生了。”李老师说。

海南华侨中学一老师认为,老师惩戒权早已不存在。他表示,有些负责的老师对学生稍微严厉一些,家长、学生却不能理解,比如老师稍微批评学生几句,却被学生说成是辱骂,动辄投诉老师。“老师惩戒学生没有法律法规来保护,学生、家长投诉老师却很方便,这样的反差导致老师宁愿少管甚至不管。”该老师表示。

部分教师体罚学生被投诉

在教学实践中,为了正常履行教书育人的责任,一些教师仍会对违纪学进行惩罚。不过,这些教师对学生的惩罚却存在一定风险。

记者在海南省人民政府综合服务热线12345平台输入关键字“老师罚学生”字样,从去年3月份到今年7月份共有70多条相关投诉。记者发现,家长来电投诉的内容多数是老师体罚学生,也有个别家长投诉老师不作为、不管学生。投诉的内容中,除极个别学生被老师殴打致伤,多数是老师罚站学生,罚学生写作业、深蹲、跑步或者扣午餐费、没收学生手机等。

记者发现,在被投诉的老师中,确实有缺少师德、过度惩罚学生的问题。但也有个别老师的惩罚措施在旁人看来并不过分,却同样遭到了家长的投诉。

难点

教师惩戒学生缺少法规保障

“教师行使惩戒权实施的难点在于,到底什么样惩戒方式是合规合法的,哪些属于不合理惩戒,两者之间没有明显的界限,一直比较模糊。”海口某中学负责人表示,在具体实践中,教师什么样的做法算教育,什么样的做法算体罚,很难界定,一切都以学生的感受为准。只要家长找上门来,就处理老师。这使得教师在教育学生时要么缩手缩脚、无所适从,要么随时承担管教学生的风险。

记者随机采访了5所学校的老师或负责人,5所学校均明确表示老师不能体罚学生,对于教师的惩戒权并无明确规定。

观点

老师:

适当惩戒教会孩子承担责任

在因法律法规保障不到位而导致老师行使教育惩戒权“掣肘”时,教育部发布的“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的消息让老师们很兴奋。众多受访老师表示,相信此举将对做好教育教学管理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

“教育的一个方面是规矩教育、责任教育,适当的惩戒也是让孩子承当责任的一种形式。”海口丁村小学副校长罗以江认为,孩子要成长就要接受社会的规训,要接受挫折,这是教育多面性的体现。他表示,惩戒的目标是让学生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对他”,所以老师惩戒之前,要告知学生原因。

家长:

支持老师适当惩戒孩子

受访大部分家长表示,支持老师适当惩戒孩子。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若孩子犯了错不进行惩戒,孩子以后会肆无忌惮,犯更大的错。”海口市民温先生认为适当惩戒的方法很奏效,支持老师使用。

“很多家长建议给每个老师配备一个戒尺,孩子不听话就通过打手心等方式适当惩戒。”海口二十六小家长徐先生表示,有些家长把老师当成保姆,导致孩子也不尊重老师,孩子价值观发生偏移。所以,赋予老师惩戒权很必要,但是要把握好尺度。

采访中,少部分家长表示,希望老师能教育好孩子,但不能接受老师辱骂、体罚自己的孩子,包括罚抄作业、当众批评等。那么,作为学生又是如何看待明确教师惩戒权?

记者随机调查一些学生发现,在众多惩戒方式中,学生们最不能接受的惩戒方式有:殴打、体罚、当众辱骂,罚写太多作业(比如,超过10遍、50遍甚至更多),学生们普遍比较容易接受的惩戒是:被单独批评谈话、写检讨、适当罚写作业等。

建议

因人而异,制定惩戒规定

采访中,很多老师、家长认为,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之外,还需要做好一系列工作,或解决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家长徐先生表示,惩戒需因人而异。他建议各年级或班级根据实际情况出台相应规定,对老师的惩戒行为进行规范或界定。同时,请学生、家长对老师的惩戒行为进行监督。

“其实在教学管理中,最重要的是要做好家校沟通。”海口港湾小学德育处主任谭曲表示,“家校沟通至关重要,尤其是低年级的孩子,没有自我意识,犯了错误必须要及时纠正。”谭曲表示,相信只要老师和家长充分沟通,说清楚,家长会支持老师的工作。

“制定惩戒实施细则,对老师更好地行使惩戒权,做好教学管理肯定是好事。但是,细则只是外力和辅助,其作用是有限的,在实施过程中,仍然会有具体复杂的问题。”海南华侨中学徐永清老师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两个回归,一个是师道回归,二是尊师重教的回归。如果老师都有师德,合理合法使用教师的权利,就不会出现过度体罚学生等违规行为;同样的,如果学生、家长都懂得尊重老师,相信老师的决定,老师在实施惩戒权时,就不会畏首畏尾。

律师说法

老师行使惩戒权前和家长形成契约关系

“小孩调皮捣蛋,哪些情形需要管、管要管到什么程度、管错了或管过头了要怎么纠错?这些问题,实际上不完全是教育行政管理范畴的问题,同时还关系到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权在特定时段、特定区域内的民事权利义务的调整问题,关系到监护权人也就是学生家长是否认可并授予给‘惩戒权人’在这些特定时段、特定区域内行使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权。” 海南万理律师事务所钟洪敏律师建议,在赋予老师惩戒权的同时,要把家长也拉进来,让家长知情并同意老师行使惩戒权,形成一个契约关系。如此,就不会出现家长追究老师的民事侵权责任的麻烦后果。老师也就不用担心被家长“打完屁股”后,又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打屁股”的尴尬和恐惧。

当然,在契约关系内,老师必须合法行使权力,若有违法违规行为,同样要接受处罚,如此为教师戴上“紧箍咒”,防止老师过度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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